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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九:重庆市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一座日处理9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600吨/日,配置1台装机容量为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增加一条300吨/日的焚烧线,预留二期建设用地,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

项目建设内容: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包括垃圾卸料车间、垃圾池、焚烧及锅炉间、汽机间、中控及值班室等)、制浆楼、地磅房、天然气调压站、渗滤液处理站、水工设施、管理区等辅助配套工程,及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

2.厂外配套工程:再生水取水及输送系统、天然气输送系统。

3.配套建设两座压缩中转站,总设计规模为500吨/日,分别为城西转运站200吨/日、城东转运站300吨/日,均采用水平压缩转运工艺,建成后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项目运作模式:

重庆市荣昌区政府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机制选择了生活垃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方——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重庆市荣昌区政府将委托三峰环境集团建设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赋予其在一定范围和经营期内经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权利。在特许期内,三峰环境集团拥有该项目的收益权,并承担对项目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的义务;重庆市荣昌区政府拥有对企业的监督权,且对垃圾处理相关的服务价格有监督和干预权。

项目总投资金额及资金募集方式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政府发布的信息显示:重庆市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2399.6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项目建设方重庆市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筹措。

项目合作年限: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政府与三峰环境签订的服务合同,双方关于重庆市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合作年限为27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2年,特许经营权年限为25年。特许经营权到期后,移交重庆市荣昌区政府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