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金融穩定理事會的定義,影子銀行是指游離于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包括各類相關機構和業務活動)。
影子銀行界定標準主要包括四項:一、金融信用中介活動處于銀行監管體系之外,信貸發放標準顯著低于銀行授信。二、業務結構復雜、層層嵌套和杠桿過高。三、信息披露不完整,透明度低。四、集中兌付壓力大。
根據這些標準,包括委托貸款、資金信托、銀行理財、非股票公募基金、證券業資管、保險資管、資產證券化、網絡借貸P2P機構、融資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貸款,非持牌機構發放的消費貸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債權融資計劃和結構化融資產品等,都屬于廣義的影子銀行范疇。
“影子銀行”有三種最主要存在形式:銀行理財產品、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產品和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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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影子銀行”,并非是有多少單獨的機構,更多的是闡釋一種規避監管的功能。如人人貸,不受監管,資金流向隱蔽,是“影子銀行”。幾乎受監管最嚴厲的銀行,其不計入信貸業務的銀信理財產品,也是“影子銀行”。
影子銀行引發系統性風險的因素主要包括四個方面:期限錯配、流動性轉換、信用轉換和高杠桿。從2017至2021年共拆解高風險影子銀行25萬億元,過去兩年壓減11.5萬億元。我國的高風險影子銀行與國外的情況有所不同,其典型特征表現為“體系內”和“類信貸”性質。經過一系列的綜合整治措施,我國影子銀行的規模相較于歷史最高點已經縮減了20萬億元,這一成果顯著。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取得了這樣的進展,影子銀行的存量規模仍然保持在一個相對較大的水平。
根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4-2029年中國影子銀行行業市場深度調研及投資戰略規劃研究報告》顯示:
近年來,隨著監管政策的加強和完善,影子銀行行業正面臨著更加嚴格的監管環境。政府實施了一系列嚴厲的監管措施,如出臺資管新規等文件,以遏制影子銀行的野蠻生長并降低其風險。這些措施有效壓縮了影子銀行的規模并降低了其風險水平。
影子銀行通過資產證券化、債券、基金等方式發行產品,進行資金流轉,實現融資和投資的目的。這種創新業務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元化的投資選擇,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了更多融資途徑。例如,利用區塊鏈技術提升交易透明度和安全性,或者通過智能投顧為投資者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的投資咨詢服務。
隨著監管政策的不斷完善和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影子銀行市場將面臨更多的機遇與挑戰。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加強對重要行業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支持,推動金融資源優化配置,從而減少影子銀行的發展需求。此外,未來行業應積極鼓勵金融科技創新,推動技術與金融的融合,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和風險管理能力。例如,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提升監管效能,有效應對影子銀行體系中的潛在風險。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及投資者能否做出適時有效的市場決策是制勝的關鍵。報告準確把握行業未被滿足的市場需求和趨勢,有效規避行業投資風險,更有效率地鞏固或者拓展相應的戰略性目標市場,牢牢把握行業競爭的主動權。
本研究咨詢報告由中研普華咨詢公司領銜撰寫,在大量周密的市場調研基礎上,主要依據了國家統計局、國家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國家經濟信息中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海關總署、全國商業信息中心、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中國行業研究網、全國及海外相關報刊雜志的基礎信息以及影子銀行行業研究單位等公布和提供的大量資料。
更多行業詳情請點擊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4-2029年中國影子銀行行業市場深度調研及投資戰略規劃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