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是重要的農業生產物資。根據紅四方公告,依據所含營養元素的數量不同,化肥可分為單質肥和復合肥。其中復合肥是含有氮、磷、鉀三種營養元素中的兩種及以上且可標明含量的化肥。常見的復合肥有常規肥,配方肥和功能肥,其中常規肥中氮磷鉀比例為15-15-15,配比簡單、生產方便、性能穩定,廣泛應用于各種土壤和作物;配方肥以氮磷鉀肥為主要原料,針對性地添加中、微量元素或有機肥料,適用于特定區域、特定作物的肥料;功能肥需要根據目標作物的營養需求和功能專門制定。
相對于單質化肥,復合肥主要具備以下優點:1)多數復合肥是根據區域土壤養分情況、農作物需肥比例等配置而成,有利于養分高效吸收;2)相對于傳統的單質肥尿素(氮含量為46%),復合肥的氮含量一般在15%到25%左右,施用復合肥可減輕長期施用以氮肥為主的單質肥造成的土壤板結、肥力下降、水質污染等不利影響;3)造粒后的復合肥與粉狀或結晶狀的單質肥料相比,結構緊密,養分均勻釋放,不易結塊,便于儲存和施肥。按照構成原料的種類及性質,復合肥可以分為氯基復合肥、硫基復合肥、硝基復合肥、尿基復合肥等四種。
作為“糧食的糧食”,化肥行業的穩定發展直接關系到農業增產增效、農民增收致富以及國家糧食安全。因此,國家各部委出臺了一系列政策為行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其中在價格機制方面,2009年1月,發改委、財政部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268號),決定取消化肥價格限制政策,自2009年1月25日起,將國產化肥出廠價格、除鉀肥外的進口化肥港口交貨價格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在生產保障方面,2021年11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做好化肥生產用煤用電用氣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化肥生產能源供應保障納入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統一謀劃、統籌安排,切實保障化肥生產用煤用電用氣需要,確保糧食和能源安全;2023年2月,中央一號文件發布,強調全力抓好糧食生產,完善農資保供穩價應對機制,為化肥行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國內復合肥行業集中度較低,未來提升空間較大。根據紅四方及新洋豐公告,國內持有生產許可證的復合肥企業有3000余家,但是多數企業規模較小,產品同質化嚴重。其中年產30-100萬噸的企業不到50家,年產100萬噸以上企業僅10家左右,產品同質化嚴重。在此背景下,2022年工信部等部門發布《關于“十四五”推動石化化工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化肥生產要素保障,提高生產集中度和骨干企業產能利用率。根據鋼聯數據,2023年國內復合肥有效產能約為1.4億噸,同比提升約2%,產量約為5715萬噸,同比提升約7%。同時,復合肥行業集中度小幅提升,2023年CR5和CR10分別達到約14%、37%。我們認為,隨著安全環保監管的趨緊、化肥減量增效、設備更新改造等政策的實施,以及受到原料價格波動頻繁等因素影響,復合肥落后產能有望加速退出,行業集中度有望持續提升。
圖表:國內復合肥有效產能及產量變化
數據來源: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整理
環保趨嚴疊加原料價格大幅波動擠壓中小企業空間。1)“三磷”專項整治等環保政策持續提升行業準入門檻。根據新洋豐公告,磷石膏是磷化工行業重要的危廢產物,由于磷石膏處理成本高、處理難度大,磷復肥企業多采取露天堆存的方式處理,嚴重污染環境。隨著國家對環保要求的日益提高,相關部門持續加大對磷肥等生產企業環境污染的監管。其中2019年1月,生態環境部、發改委聯合印發《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組織湖北、四川、貴州、云南等省市開展“三磷”專項排查整治行動;2019年4月,國家生態環境部印發《長江“三磷”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提出爭取利用兩年左右時間,基本摸清“三磷”行業底數,重點解決“三磷”行業中污染重、風險大、嚴重違法違規等突出生態環境問題;2022年4月,工信部、發改委、科技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和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十四五”推動石化化工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嚴控磷銨等行業新增產能,加快低效落后產能退出。隨著中央持續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和“三磷”整治,磷肥供給端落后產能顯著出清,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國內磷肥產量從2016年的1859萬噸下滑到2022年的984萬噸,跌幅近47%。未來,隨著行業準入條件及環保標準不斷提升,行業有望加速出清。
2)原料價格波動加大對復合肥中小企業經營影響較大。根據新洋豐公告,原料占復合肥生產成本的比例超過80%,因此,原料價格波動對復合肥價格影響較大。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受全球流動性提升、地區局部沖突等多重因素的影響,磷復肥及其原材料鉀肥、合成氨、硫磺等產品價格持續走高,產業鏈布局單一中小企業影響更大。隨著原料價格波動加劇,行業內產品布局不足、抗風險較弱的中小企業或逐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