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2-2027年中國機場商業行業深度調研及發展預測報告》顯示:
近幾年,全國各地機場商業及餐飲業商品高昂的價格備受各界關注。對于國際機場商品價格過高的問題,消費者認為商品經營者獲得了暴利。而商品經營者的解釋是:由于商家要向機場交付高額租金,只好通過把價格抬上去來彌補租金成本。機場方認為,租金是通過市場招投標形成的,非強制性索取,目前這種經營方式是一種商品經營者與機場之間的“雙贏”。一方面,商品經營者獲利;另一方面,機場拿到了可觀的租金收入。但是,這種“雙贏”是以損害消費者的利益為前提。面對這種局面,目前大家似乎多了一份無奈。
伴隨著像迪拜、香港等機場的商場試經營模式打造“購物天堂”。在世界上獲得一致好評并且巨大的消費量產生了大量利益的同時,我國內部機場也已經認識到了機場商場管理的這一新模式的發展前景。近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簡稱“首都機場”)內的商品開始破天荒地打折了。原來的旅客通道處擺起了特賣場,打折商品包括服裝、箱包、食品、化妝品和書籍。一些服裝和箱包的打折力度還相當大,只有平時價格的一半。可見我國的機場的商場已經由原先的高價經營像與世界接軌的“商場式”轉型。
因機場公司對商業服務經營者的管理模式所限,商業服務質量不高,缺乏售后保障。機場現階段的商業服務經營管理模式歸結起來大至有三種:自營模式、收取固定租金模式、底租+銷售提成模式。但是這三種模式中的任何一種都有其不足之處。
(1)自營模式
這是早期機場的商業經營模式,現在隨市場經濟的發展已經逐漸被淘汰。采取這種模式的目的大多是為了解決機場公司內部職工家屬及征地拆遷人員的安置問題,但是由于從業者多數是轉行而來,專業素質不高,缺乏有效的指導和管理,商業服務的質量很難提高。目前大部分機場己經不再采取自營模式,只在客流量小的機場有少量存在。
(2)收取固定租金
這種商業模式主要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或協商談判的方式將特許經營權進行轉讓,讓專業經營公司來經營,機場通過收取固定租金來達到提高機場公司收入的目的。從目前情況看,這種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商業服務專業水平,提高了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從而也給機場公司帶來了更多的收入。但是機場公司往往利用投標者誰出高價誰中標的方式,根據經營者所投標的價格收取固定租金。機場為了收取更高的租金,往往在招標時將底標價定得很高。由于底價本身起點高,成本加大,經營者不得不采取高價銷售的方式來獲取高額利潤,因此導致機場的價格遠遠高于外部市場價格。可以說簡單收取固定租金的方式對機場商業服務價格偏高的情況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其次,這種方法大大削弱了機場公司對于商業服務經營者的管理力度,對于經營者的產品質量、服務態度、售后服務等問題難以控制。再次,這種方法導致機場商業服務缺乏總體的、有效的規劃,出現了商戶的位置安排不合理,經營品種與旅客需要不符合,各種檔次或種類的商業服務數量失衡等間題,從而間接影響了旅客的體驗價值。
(3)底租加銷售收入提成的模式
底租加銷售收入提成是一種新型的經營模式。采取這種模式的經營者的風險比僅僅收取固定租金要小。機場管理者僅收一部分底租,另一部分根據銷售收入多少按比例提成,這部分收入與經營者風險共擔。這種模式有利于機場管理者了解機場零售業的銷售狀況及顧客的需求,同時加大管理力度,與市場較貼近。但是這種模式在我國尚未大面積推廣,只在上海、廣州等部分機場進行了試點運營。
機場商業服務形象不佳,其價格問題直接導致消費者流失價格一直是非常敏感的問題,許多人一談到機場的商品都認為價格太高。我國機場商業服務的價格一直居高不下,甚至是全球知名的快餐店在機場出售的產品也會比在當地居民區出售的價格貴一些。這其中,除開由于機場離市區較遠,運費成本、人力成本、管理費用等各方面成本遠遠高于市區的運營成本外,主要原因還是價格壟斷。機場通常遠離鬧市區,并且由于機場公司管理制度的限制,在一定社區內缺乏竟爭者,也就自然而然產生了壟斷,也就發生了價格與市場價格嚴重偏離的情況。這種情況嚴重制約了機場商業服務的發展。
機場商業服務的特殊性導致旅客在消費時心存疑慮。消費者所購買的商品如果出現問題,除了部分品牌公司會在各大城市設置維修點或者售后服務站外,通常是由出售的商家負責。但由于機場旅客的流動性非常大,很多旅客購買產品之后馬上會前往另外一個城市。一旦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旅客很少可能花大量的時間精力及金錢馬上返回購買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即使會返回購買地,也很有可能早已錯過質保期。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是機場公司對于商業服務產品進行了嚴格的控制,很少出現產品質量的問題,但是由于旅客心存疑慮,擔心不能享受到售后服務,也在某種程度上會打消購買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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