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簡稱“農險”)是專為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產過程中,對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險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障的一種賠償保險。
歷年來,農業保險備受關注。業內人士介紹,2012年以來的中央一號文件均有關于農業保險方面的要求,截至2022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從2007年的52億元增長到1219.35億元,賠付金額也從29.75億元增長到了868.94億元,我國風險保障水平正在不斷提高。
“2007年以來,我國農業保險不斷擴面、增品、提標,在大農業觀的背景下,當前也應朝著這一方向持續推進。”任金政指出,自中央財政實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以來,農業保險承保的農產品品種超500個,形成了“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的農險體系。
業內人士認為,在這一農險體系上,農業保險仍需擴大覆蓋范圍,持續增加保險產品供給,提高保障標準。他說:“比如種植業,當前的種植業保險已經逐步從物化成本保險發展到完全成本保險與收入保險,覆蓋范圍也從產糧大縣擴大到全國,但這遠遠不夠,應該進一步擴大包括制種保險在內的種植業保險覆蓋范圍。”
據中研產業研究院《2023-2028年中國農業保險行業深度調研與發展趨勢預測研究報告》分析:
數據顯示,2023年,農業保險為1.64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4.98萬億元,比上年增長9.1%。2024年,三大主糧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范圍擴大至全國。
分析師認為,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根本任務是建立健全現代農業保險制度,這是由新時代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及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需要、現代農業建設自身及應對當前農業面臨的特殊性復雜性風險的迫切需要、新時代農村綜合改革不斷深化的迫切需要等決定的。“建立健全現代農業保險制度,一定要堅持中國特色,實現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他強調。
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聚焦解決“誰來種地”問題,以小農戶為基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重點、社會化服務為支撐,加快打造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高素質生產經營隊伍。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副組長袁純清指出,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數量持續增長,成為保障國家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供給的核心力量。他認為,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滿足新型經營主體的現代需求和風險防控需要。可針對新型經營主體提供“基礎險+補充險+商業險”多層次險種,補充險也應給予一定財政保費補貼。
農業保險是重要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工具,任金政認為,其具有“社會穩定器”“風險減震器”“經濟助推器”的功能。任金政說:“目前,國家大力推廣完全成本保險,相較于物化成本保險,極大的提高了保障水平,穩定了投保農戶的收入預期。”
然而,這遠遠不夠。隨著農業生產經營的成本逐漸增高,包括地租等生產資料的成本上漲,農業保險的保障水平仍需提高,“這就需要不斷優化補貼力度、補貼對象、補貼方式等,讓農業保險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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