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碳交易一級市場的商業模式
對于整個碳交易體系的一級市場,基本的商業模式就是第三方機構替政府干活,在政策執行層面架空政府,而咨詢公司替第三方機構干活,在現場審核中架空第三方機構。
圖表:碳交易一級市場商業架構
資料來源: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
在私營領域,工業企業和咨詢公司對碳交易的關注側重于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這是因為參與制度設計與政策執行的各機構之間存在密切的利益聯系。對于用能企業,向咨詢公司或政府的外部專家支付少量費用,可以在配額核算上合規、合法的做出調整,減少履約成本、獲得更多收益。
二、政府與第三方機構互動商業模式
第三方機構或咨詢公司作為政府的技術支撐單位,替政府編制政策文件,同時參與政策的執行。這些機構在一定程度上架空了政府的執行部門,并向政府提供了不可靠的反饋信息。
地方政府的上級領導對碳交易中出現的問題缺乏足夠的認識。在個別碳交易試點城市,因為在能耗核算和配額分配制度上存在的問題太多,尤其是缺乏公正性和透明性,已經引起了用能企業的普遍反感,而各種問題被政府的技術支持單位過濾,上級領導獲得的信息是不完整的。
圖表:碳交易政府和第三方機構互動商業模式
資料來源: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
三、碳交易市場第三方咨詢機構的商業模式
碳交易市場中的咨詢公司(碳資產管理公司)商業模式主要分4大類:
1.CCER項目開發公司
類似以前的CDM項目包裝公司,對項目合規性進行包裝以滿足CDM方法學的要求。對于國內的CCER項目,與CDM一樣有著復雜的概念和制度的框架,專業性特別強,項目開發人員的入門大約需要1年。項目業主(企業)很難自行開發CCER項目。而且,國內的CCER項目涉及行政審批,相關的政策文件看似覆蓋了所有的內容,但是在執行上政府有著極大的自由裁量空間,企業必須通過中介去跟政府打交道,這也是成本最低的方案。(相比之下CDM的政策文件極為繁瑣,但在執行層面操作性很強)。
2.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咨詢公司
替企業準備一些紙面上的材料,應付各種檢查。這些公司通常與企業有著廣泛的合作關系,收費相對較低(數千元到萬元)。
3.數據運作公司
企業碳排放的數據運作新興的商業模式,替企業在數據層面管理碳資產。而碳資產的管理,實質上是對用能企業的數據和信息進行管理,與企業實際的生產活動關系不大,即碳排放數據可以從實體經濟活動中分離出來。
這些咨詢公司活躍在早期的清潔發展機制(CDM)的碳交易中,后來由于舞弊情況嚴重等問題歐盟不再購買中國的減排量。隨著國內碳交易的興起,這些咨詢公司又重新進入碳市場。還有一部分咨詢公司以前專門為節能技改或合同能源管理的財政獎勵項目提供咨詢,包裝假項目或做大節能量以騙取獎勵資金。
這些咨詢公司一般是地方紅頂中介(因為節能財政獎勵項目的核查十分嚴格,一般的咨詢公司不敢介入)。目前的趨勢是地方的中介更傾向于申報成為第三方核查機構,將來再考慮兼營咨詢業務(借助關聯方公司規避第三方機構不能從事咨詢服務的政策約束)。
對于碳交易試點,因為目前碳價格不高,所以數據運作這種商業模式還不成熟,同時很多咨詢公司轉行做第三方機構,短期內未開展咨詢業務,目前都是企業自己造假,水平較差——水平高的咨詢公司并不會采用偽造或篡改原始證據的方式造假,而是利用政策的模糊性或政策漏洞獲利,并且會替第三方機構編寫核查報告(通常會提交一份“匯報材料”,核查報告的編寫人員只需復制-粘貼里面的內容),迎合了第三方核查機構的業務模式。
一般來說咨詢公司的組織結構相對較為簡單,人數10—20人。其傳統業務與能源審計、可研、能評、環評和體系認證有關。
圖表:碳交易市場第三方咨詢機構的常見組織架構
資料來源: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
4.二級市場碳配額管理公司
其商業模式就是利用CCER和企業碳配額價格的差價套利。將來中國的碳市場必然是價格雙軌制甚至多軌制,所以有很大的套利空間。目前企業與這類公司合作的風險小,一般采用收益分成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