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集团澳门设立股份制保险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选址:
根据规划,项目选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
项目建设背景:
1.《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发展提出了三方面的规划: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大量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包括保险科技在内的金融科技未来在大湾区的建设中也将成为一大引擎,能让保险业更有效地服务大湾区的发展和建设。立足澳门保险业的发展而言,澳门的银行业和保险业较为发达,体系制度完备,资金实力雄厚,在助力大湾区发展中拥有广泛发挥的空间。
2.《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支持内地与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规划涉及跨境保险创新产品、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等内容,有望促进地区包括澳门在内的保险业务创新。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场所的租赁、办公场所的装修、办公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保险牌照的申请、项目保险产品的设计以及项目人员招募。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8000万元,通过股权出让的方式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融资2000万元。
项目可行性结论:
从政策可行性来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保险业开拓大湾区保险市场潜力指明了方向。《纲要》中指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
从资质可行性来看,**集团已经提交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展保险业务申请的牌照,并已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
从市场可行性来看,澳门地区居民保险意识相对大陆居民较强,居民保险费用开支是大陆人均保险费用的数十倍,而就澳门而言,当地的保险服务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缺口,正是基于此,**集团拟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保险机构开展保险业务。
从财务可行性来看:根据中研普华财务测算模型估算,项目投资回报周期为6.56年;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93%;税后财务净现值为11771.99万元;财务数据表明,**集团在澳门地区设立保险机构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项目风险提示:澳门地区作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保险机构的设立既要符合大陆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满足澳门当地关于保险机构设立的相关要求。此外,澳门地区居民对本土保险机构的忠诚度相对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拟建项目市场开发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