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空域管制系統行業是隨著低空經濟的快速發展而逐漸崛起的重要領域。
低空空域管制系統,專門用于監護和控制低空空域內的航空交通,以確保飛行安全、有序和高效。低空空域通常是指距正下方地平面垂直距離在1000米以內的空域,根據不同地區特點和實際需要可延伸至3000米。該系統是民航空中交通管理的核心,完整的描述是通信、導航、監視與空中交通管理系統,簡稱CNS/ATM系統。
據中研普華產業院研究報告《2025-2030年中國低空空域管制系統行業市場前瞻分析及投融資戰略咨詢報告》顯示:
上游:主要為導航、雷達、通信等設備供應商及數據服務供應商,代表企業有中興通訊、航天電子等,在雷達、通信、導航等領域具有核心技術和產品。
中游:為低空空管系統集成商,負責研發和集成各種空管系統所需的軟件和硬件解決方案,包括設計、開發和整合空中交通管理系統的各個組成部分,如雷達系統、通信系統、導航系統、監控系統等。代表公司有萊斯信息、民航二所、航天南湖、四川九洲等。
下游:為空管交通局、通用機場、低空航空器起降場(點)等,低空空管系統集成商通過處理通信、導航、監視等專用設備(產業鏈上游)的感知數據,為產業鏈下游提供覆蓋飛行活動的監視、預測和告警服務,協助管制員在管制區域內開展管制活動,確保低空飛行器的飛行安全。
低空空管系統平臺領域參與者分為四類:
傳統航空運輸空管企業:代表有萊斯信息、華泰英翔、成都空管、東進航空等。傳統民航管理系統和低空管理系統存在技術相似性,流量管理和飛行服務方面以原有技術為基礎。傳統民航空管龍頭進入低空領域過程中,其技術的相關性、可遷移性將有助于鞏固強者恒強的格局,從而低空空管系統建設中憑借優勢地位率先中標。
無人機空管企業:代表有青島云世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鳶飛科技有限公司、天宇經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這類企業擁有民航局頒發的無人機監管牌照,專注于無人機空管及無人機行業應用系統的研發、建設和運營。
政策支持:國家出臺一系列政策支持低空經濟發展,推動低空空管系統建設。
例如,2023年10月,工信部發布的《綠色航空制造業發展綱要(20232035年)》提出“加快將eVTOL融入綜合立體交通網絡,建立統一的空地智聯管理平臺,打造低空智聯網,初步形成安全、便捷、綠色、經濟的城市空運體系。”2024年3月底,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財政部、中國民用航空局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通用航空裝備創新應用實施方案(20242030年)》明確“推動試點地區政府與企業在低空監管服務基礎設施、網絡規劃建設等方面協同,促進三維高精地圖、氣象數據、通信導航等公共信息開放;鼓勵企業建設智能調度、動態監測、實時情報服務等為一體的飛行服務系統。”
發展前景:隨著低空經濟的快速發展,航空設備日益豐富、城市空中交通網絡的構建也已起步,現代化、自動化空管系統作為空域資源管理的調節器、低空經濟發展的基礎設施,重要性愈發凸顯。未來,低空空域的使用放開將促進低空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而空管系統是低空經濟規模化發展的核心前提,對低空經濟的運行起到至關重要的支撐作用。
空域劃分和使用權限的協調:低空空域涉及軍航、民航、通航等多個領域,空域劃分和使用權限的協調難度極大。例如,在某些城市周邊,軍航訓練區域與民航航線、無人機作業空域重疊,導致空域資源緊張,飛行沖突頻發。
監管技術的滯后:隨著低空飛行器的數量和種類不斷增加,傳統的監管手段已難以滿足實際需求。如何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提升監管效率,實現對低空飛行器的實時跟蹤、監控和預警,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法律法規的完善:雖然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與低空經濟相關的政策法規,但針對低空管理的具體條款仍需進一步完善和細化。比如,關于低空飛行器的適航標準、飛行員的資質認證、空域使用的申請流程等方面,都存在法律空白或模糊不清的情況。
公眾認知與接受度:低空經濟尚處于起步階段,公眾對其了解有限,導致在飛行安全、隱私保護等方面存在諸多誤解和擔憂。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低空經濟的健康發展。
低空空域管制系統行業在面臨諸多挑戰的同時,也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隨著政策的逐步放開和技術的不斷進步,該行業有望實現更加快速和可持續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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