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保險是指以一張保險單為眾多被保險人提供保障的保險。團體保險是以集體單位作為承保對象,以保險公司和集體單位作為雙方當事人,采用一張保險單形式訂立合同,通常是以團體單位為投保人,單位內工作人員為被保險人。
團體險主要包括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和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三大類。
1、團體人壽保險:團體人壽保險的主要險種包括團體定期人壽保險、團體信用人壽保險、團體養老保險、團體終身保險、繳清退休后終身保險、團體遺屬收入給付保險和團體萬能壽險。
2、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健康保險主要有團體基本醫療費用保險、團體補充醫療保險、團體補充醫療保險和團體喪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險四種。
3、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是指因意外事故導致團體人員死亡或殘疾,保險公司將按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
從目前的人身險市場來看,團險業務占比較少。第一財經記者統計發現,在A股五大上市險企中,團險業務在壽險及健康險業務中的保費收入占比均不超過10%,最低的新華保險僅1.72%,最高的中國太保該比例為6.78%。不過,在一些以團險業務見長的險企,通常團險所占比例會比較高,譬如承接集團團險業務的部分養老保險公司以及相互保險公司,其主要的表內保險產品基本為團險產品。
目前我國互聯網+保險發展越來越完善,加之我國長期以來保險代理人隊伍處于較為龐大的水平,滲透率也比較高,使得我國各類保險的購買一只都不是很難,團體險的購買可及性一直處于良好,預計2023年中國團體保險市場規模同比增長1.1%。
根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3-2028年中國團體保險市場現狀分析及發展前景預測報告》顯示:
在業內人士看來,雖然團體險保障內容和個人險產品看上去差不多,但相對于個人險來說,團險業務可不僅僅是保費打個折而已,而是需要根據團體所對應的共同風險特征進行精算定價,所以也需要單獨的監管規定來規范。
據了解,團體人身險業務目前遵循的監管規則是2015年原保監會發布的《關于促進團體保險健康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不過,8年來,團體保險的市場環境與政策環境發生了變化,發展過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問題,亟需進一步規范。
目前,國家政策支持。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企業和機構開展團體養老、醫療、意外等各類商業性補充性社會保障計劃,以緩解社會養老、醫療等壓力,提高民眾福利水平。
企業需求增加。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市場競爭加劇,企業和機構越來越重視員工或成員的福利待遇和忠誠度,通過提供各種形式的團體保險計劃,來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和組織凝聚力。
消費者意識提高。隨著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提高,消費者對于個人和家庭安全、健康、財富等方面的需求和期待也不斷增強,通過參與單位提供的團體保險計劃,可以獲得更多的風險防范和財務規劃方面的支持和幫助。
如果企業想抓住機遇,并在合適的時間和地點發揮最佳作用,那么我們推薦您閱讀我們的報告《2023-2028年中國團體保險市場現狀分析及發展前景預測報告》。我們的報告包含大量的數據、深入分析、專業方法和價值洞察,可以幫助您更好地了解行業的趨勢、風險和機遇。在未來的競爭中擁有正確的洞察力,就有可能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獲得領先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