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觀測領域無人機需求潛力分析
一、氣象觀測服務市場規模分析
2016年氣象服務產業收入規模已突破400億元,預測到2025年產業規模可達3000億元,市場潛力巨大。
由于政策限制,2015年以前中國的氣象服務一直由政府機構壟斷。直到2015年6月,氣象局頒布號令:開放中國氣象信息,并于2020年完全放開,鼓勵民營資本和氣象局合作。在巨大市場價值的吸引下,眾多氣象大數據初創公司走進市場、科技巨頭企業紛紛入局。
二、無人機氣象觀測發展簡介
無人機作業特點是快速、靈活,尤其是在一些惡劣的環境和條件下,比如獲取海洋、青藏高原、無人區的氣象資料,無人機的優勢就比較突出。
具體來說,無人機可應用于海洋臺風探測、高原、無人區強對流天氣觀測,臺風探測,人工影響天氣探測,災害監測、調查及生態監測等領域。
以臺風預報為例,近20年來,臺風路徑預報準確率明顯提高,但強度預報改進緩慢,目前,我國臺風觀測以衛星為主,嚴重缺乏空基和海基的精細化觀測,限制了對臺風發生發展及能量交換的認知。
青藏高原處于我國天氣系統上游,其天氣氣候變化影響著我國乃至世界的天氣和氣候。然而,在青藏高原尤其是無人區建站和維護極為困難,因此需要無人機等新型空基觀測平臺來彌補觀測的不足。
在人工影響天氣及云探測領域,無人機可為云中作業播撒提供平臺,提高播撒的科學性和播撒效果,直接進入云層中進行播撒作業。
三、無人機氣象觀測應用現狀
2021年無人機海陸空立體協同觀測科研試驗正式啟動。搭載多種氣象載荷的翼龍—10無人機,與海面浮標、氣球探空系統、地面垂直遙感觀測設備組成立體觀測網絡,對多氣象載荷及無人機平臺進行驗證,探索建立基于無人機的氣象應急觀測體系。試驗將持續1個月左右。
此次試驗是繼去年中國氣象局啟動“海燕計劃”,成功利用翼龍—10對臺風“森拉克”外圍云系進行立體觀測后,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再次聯合多家單位持續推進海陸空觀測科研試驗。將為臺風、洪澇、森林火災等機動觀測奠定基礎,為海洋開發利用、防災減災和建設海洋強國戰略提供重要支撐。
翼龍—10無人機由航空工業集團自主研發,在去年執行臺風探測的翼龍—10平臺基礎上進行了優化升級。航空工業翼龍—10無人機現場指揮唐克兵表示:“該無人機首次搭載多種氣象探測載荷,開創了同一無人機平臺多模式應急氣象協同觀測的先河。”
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主任李良序表示,中國氣象局將不斷完善飛機平臺、豐富探測載荷和觀測方法,為最終建立無人機全鏈條式觀測業務打下重要基礎。
四、無人機氣象觀測發展前景
我國對強對流云的探測幾乎是空白的,因而限制了對強對流云形成災害性天氣機理的認識,致使強對流災害性天氣的預報準確率較低。近些年,霧霾成為新的環境問題,由于大氣垂直觀測資料匱乏,影響了對霧霾發生發展及形成、消散機理的認識。這些領域都是無人機大有可為之處。
目前,我國已經形成集空基、地基和天基于一體的大氣探測體系,但是,無論是衛星、雷達還是地面自動站,在觀測方面都存在一些不足之處。無人機的應用可以彌補衛星觀測在精度上的不足,還可以作為衛星觀測的校驗手段。
無人機與人民安全的關系
當涉及對個人權利的侵犯,法律關系主體雙方都為私人,可以在現有法律框架內進行比照和推演。用無人機拍照侵犯隱私、在低空飛行帶來噪音污染,甚至是工具惡用造成損害,這些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并非無法可依,當然在解釋和應用上可能需要進一步發展。無人機所有者具有正常使用自己手中工具的積極自由,“法無禁止即可為”,但也需要考慮到是否侵犯到其他人不被打擾的消極自由。就私法而言,其關鍵在于使用者的行為自由和相關方權益保護的平衡。
面對多個相關方,平等是一種理想的應然狀態,一方面是同等情況同等對待,不同情況不同對待;另一方面是不同主體間的平等。可以參照地面交通中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以及行人之間的關系,利之所在,損之所歸。出于對相關方的保護和工具本身特點的考量,學者建議引入無人機的“交強險”,當意外發生,地面人員、環境的權益在受損害時能得到合理的賠償。
在人工智能技術的幫助下,無人機正在往空中機器人的方向發展,未來可能面對更多法律和倫理問題。一方面技術的問題需要用技術的手段來解決,然而更重要的是,監管的尺度將燭照這個領域的未來。
圖表:2018-2023年無人機氣象觀測市場規模(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