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鎮銀行設立模式
1.大型銀行主發起參股
銀行獨資的村鎮銀行。村鎮銀行由發起銀行全額出資,為發起銀行獨資的子銀行,各項業務并入其發起銀行。中資銀行全額出資組建村鎮銀行最早的是北京農村商業銀行,其后出現外商銀行全資組建的村鎮銀行,匯豐銀行走在前面。這種模式的利與弊對于不同的利益主體而言較為鮮明。對發起銀行而言,不與其他出資人磋商和磨合,易于決策、執行與監督,直接實施并表監管,充分體現出資銀行的意愿。中資銀行通過組建村鎮銀行,直接實現跨區域經營,擴大其在新服務區域的影響力。外資銀行通過全資組建村鎮銀行,簡約其步入中國市場的政策屏障,加快人民幣經營的步伐,直接參與中國縣域銀行業的經營。這種模式的弊端在于銀行經營本土化的步伐較慢,難以通過產權的協作與要素的優化組合,有效調動多方支持村鎮銀行發展的積極性,遲滯村鎮銀行的業務發展。銀行獨資組建村鎮銀行,創立與維持費用相對較高,消耗銀行的資本基礎較大,實現村鎮銀行的商業可持續相對較難,容易增加出資銀行的決策難度,并制約著這種模式的擴大試點。
在村鎮銀行的發展進程中,需要引導各類資本的參與,但大型銀行的加入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大型銀行發起設立村鎮銀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是大型銀行的特殊使命。毫無疑問,大型銀行的這一舉措,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十項政策措施及金融促進經濟發展九項措施的實際行動,必將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
通過村鎮銀行管理鏈條短、決策高效的優勢,大型銀行可以更好地實現為"三農"服務。實踐證明,村鎮銀行經營具有貼近市場、貼近客戶的特點,在服務方面響應速度高,反應速度快,甚至可以采取"上門服務"、"挎包經營"等方式。辦理業務流程短、決策快、效率高,有利于提高"三農"業務的服務質量。大型銀行可以利用機構區位優勢,根據農戶、個體工商戶、微小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特點,及時推出適應當地經濟發展實際、針對性強的金融產品,從而從整體上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能力。
同時,大型銀行發起設立村鎮銀行,也是積極參與農村金融改革的需要。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金融市場必然發展壯大。在國家加快推進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大背景下,城鎮化和城鄉統籌發展,將使農村經濟和農村金融迎來重大發展機遇,中國農村的經濟金融環境已經發生巨大改變。作為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大型銀行在服務城市經濟的同時,應該探索為"三農"服務的新模式。
當然,大型銀行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絕不是讓它們放棄自身的經濟效益。實際上,考察村鎮銀行創辦以來的發展狀況可以看到,不少村鎮銀行已經實現了盈利,這說明村鎮銀行未來有著可觀的利潤空間。大型銀行將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公司治理結構完善、風險內控機制健全、管理技術領先和客戶網絡產品完善等優勢,在品牌、技術、產品、培訓等方面,給予村鎮銀行大力支持,引導村鎮銀行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構,建立穩健的經營管理體系,形成良好的市場競爭和客戶服務能力,實現商業可持續發展。
2.多家內資金融機構聯合發起
有限責任公司模式。將銀行控股、出資人在49名以下的村鎮銀行稱之為有限責任公司模式。依據銀行持股的比重,具體又可以分為銀行絕對控股與銀行相對控股兩種形式。銀行出資占總股本50%以上的,稱之為絕對控股。監管機構對這類村鎮銀行實施并表監管,其業務并入出資銀行匯兌報表。銀行出資高于總股份20%低于50%的,稱之為相對控股,對這類機構實施非并表監管。對于有限責任公司模式的村鎮銀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對重大事項原則采取票決制,經營及執行一般采取會議與協商方式。這種模式的利弊也十分鮮明。能夠促成出資的銀行、企業、自然人在村鎮銀行這一平臺上的產權結合,據此實現銀行、企業與行政資源在村鎮銀行的優化與配置,并釋放出應有的能量,反之則不然。這種模式可以推進村鎮銀行的本土化,調動出資人、地方黨政、發起銀行等各方積極性,降低運行與協調成本,保護合法權益,提升村鎮銀行的經濟與社會影響。因出資人有限,也能夠促成重大事項的相對共識,盡快構建村鎮銀行特有的文化與經營模式。發起銀行選擇絕對或相對控股村鎮銀行與否,主要取決于其董事會、資本基礎、是否并表及風險隱患的控制能力。
股份有限公司模式。將村鎮銀行出資人多于50個的定為股份有限公司。選擇這類模式,取決于發起銀行、參與的工商企業和相關的自然出資人。依據發起銀行的意愿及出資額比重,也可劃分為銀行絕對控股或相對持股兩種形式。這類機構的優勢在于:相對容易募集到預先設置的股本金,滿足較多參與者的投資愿望;提升其在工商注冊登記的管理層次,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力;組織和動員相應的股東資源,促成在村鎮銀行平臺的結合;便于縣域的招商引資;促進村鎮銀行的經營本土化。弊端在于協調階段的成本高,形成相互認同的價值觀較為困難,對股份事務的矛盾協調與處理難度較大,股權相對分散,非銀行股東的話語權可能下降。
3.城市商業銀行主發起參股
城市商業銀行是中國銀行業的重要組成和特殊群體,其前身是20世紀80年代設立的城市信用社,當時的業務定位是: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為地方經濟搭橋鋪路。從20世紀80年代初到20世紀90年代,全國各地的城市信用社發展到了5000多家。然而,隨著中國金融事業的發展,城市信用社在發展過程中逐漸暴露出許多風險管理方面的問題。城市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差距。相比國內其他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由于歷史、體制、環境等原因,在市場細分、產品開發、經營理念等經營策略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
城市商業銀行主發起參股的村鎮銀行模式是城市商業銀行在農村市場上的一次拓展,需要滿足銀監會關于村鎮銀行的設立要求的城市商業銀行才能發起參股村鎮銀行。
4.農村金融機構主發起參股
農村金融機構發起參股村鎮銀行以農村商業銀行為代表進行分析:
農村商業銀行是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的產物,其前身是立足于廣大農村的農村信用社。在1979年國家恢復農業銀行,拉開了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序幕,在此階段農村信用社歸屬農業銀行管理,是農業銀行的下屬單位,與農業銀行有行政隸屬關系。在1996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明確規定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農村信用社獨立經營。在2001年11月全國首家農村商業銀行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由農村信用社改制成立,拉開農村信用社股份制改制的序幕,隨后有多家農村商業銀行相繼改制建立;2004年下半年,隨著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農商行改革試點的全面鋪開,農村信用社改革全面加速。
自改制以來,農村商業銀行的發展突飛猛進,無論是機構數量還是資產規模、稅后利潤都得到迅速攀升,在農村金融體系中占有的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同時,得益于經營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的提升,農商行不良貸款率有所下降,但是國內經濟增速放緩后,它們將面臨的風險管理仍不容忽視。加上實際存在的"影子銀行"、"民營銀行"、與及快速發展的農村市場,都使得農商行所面對的競爭只會越來越激烈。
二、國內村鎮銀行數量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國共有農信機構(農商行、農合行、農信社)2129家,其中農村商業銀行1607家、農村合作銀行23家、農村信用社499家。截至2023年年末,全國村鎮銀行數量為1636家,同比2022年減少了12家,村鎮銀行兼并重組趨勢由此可見一斑。
圖表:2021-2023年國內村鎮銀行數量(單位:家)
資料來源: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統計數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