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十五五”周期,我國海上風電正從近海規模化開發全面轉向深遠海商業化躍遷。《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五五”規劃》明確,期間新增開工規模約1億千瓦,2030年累計并網裝機突破1億千瓦,并與海上光伏、海洋能、海洋牧場、海水淡化、海底算力等業態深度融合。
在政策托底與技術破局雙輪驅動下,行業邏輯已由“補貼驅動搶裝”切換為“平價深遠海+裝備出海+系統融合”的多輪驅動。大兆瓦機組、漂浮式平臺、柔性直流送出、智能運維與海上能源島,共同構成下一階段的價值主軸,產業邊界從單一發電場景擴展為海洋綜合開發載體。
(一)開發端央企主導,資源向頭部集中
根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2026-2030年海上風電技術趨勢研究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顯示:海上風電開發環節呈現強資源壁壘與高資金門檻特征,三峽、華能、國家電投、國家能源集團、中廣核等央企憑借海域獲取、并網協調與全生命周期運營能力占據主線。地方能源集團及油氣企業(如中海油)依托區域資源與海工經驗切入,形成“央企為主、地方國企補充、油企專業化滲透”的梯次格局。 隨著深遠海項目用海面積大、前期論證周期長,中小開發商獨立拿項目難度加大,聯合體投標與利益綁定開發成為主流。
(二)整機環節頭部固化,技術路線分化
金風科技、明陽智能、電氣風電、遠景能源、東方電氣、中船海裝等企業構成整機核心圈層,其中金風與明陽在新增與累計裝機上長期領跑,電氣風電依托上海電氣體系穩居前列。 競爭焦點從“誰能低價中標”轉向“誰能為20MW級平臺、抗臺風漂浮式、柔直友好型電網接入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半直驅、直驅、雙機頭、中速永磁等多路線并行,實質是頭部企業用差異化技術卡位深遠海話語權的體現。
(三)鏈條細分龍頭構筑護城河
海纜環節東方電纜、中天科技、亨通光電在500kV級交直流、動態纜、軟接頭領域形成高壁壘;塔筒管樁大金重工、天順風能、海力風電加速出海;施工端中交、電建、振華重工、龍源振華、中集來福士圍繞深水安裝船、起重船、鋪纜船重排座次;軸承、葉片、系泊鏈、防腐涂料等配套環節國產替代進入收尾期。 未來競爭不再是單品比價,而是“整機—基礎—海纜—施工—運維”的系統交付能力。
(一)機組大型化逼近工程臨界點
16MW級已批量投運,20MW級在福建、廣東進入實景并網,26MW級樣機完成吊裝,單機容量躍升直接攤薄基礎、海纜與安裝成本。 但大型化并非線性降本:葉輪直徑突破130米后,葉片剛度、輪轂載荷、運輸限界與吊裝窗口約束迅速放大,碳纖維主梁、分段葉片、模塊化輪轂、鋼混組合塔架成為工藝迭代重點。金風等頭部已強調從“追大到求強”,通過平臺化復用與耦合設計消化技術風險。
(二)漂浮式從示范走向系統集成
“海油觀瀾號”實現百米水深、超百公里離岸雙百運行,三峽領航號、睿風號、圖強號等16—20MW級示范平臺集中落地,半潛式、張力腿、單柱式(Spar)三條主流路線適配不同海況。 工藝難點集中在風機—浮體—系泊耦合控制、動態纜疲勞、系泊鏈R5級材料、壓載與傾角抑制。明陽雙機頭V型塔架、興藍“一機雙槳”、金風耦合設計分別代表抗臺風、降單耗、保全局可靠性的不同取舍,2030年前將出現首輪商業化風場級驗證。
(三)深遠海送出與柔直成標配
離岸超70公里、規模超百萬千瓦的項目中,柔性直流逐步替代高壓交流成為主流,500kV直流海纜、海上換流站、多端直流組網進入工程化。低頻交流作為80—170公里區間的過渡方案被保留。 工藝上需攻克分割導體阻水、空間電荷抑制、絕緣料國產化、換流閥抗震與緊湊化布置,世界級海上換流站“海風之心”啟運標志我國進入超高壓直流外送時代。
(四)智能制造與數字運維重構成本曲線
葉片模具向自動鋪層、激光校準升級;管樁坡口冷加工將精度推至絲米級,焊接缺陷率大幅下降;塔筒涂裝轉向35年免維護高性能涂層。 運維側“北斗+AI+數字孿生”實現浮體應力、海纜溫度、齒輪箱振動的實時耦合預警,無人機巡檢與窗口期調度將可達性劣勢轉為數據優勢,全生命周期運維支出有望從“不可控黑箱”變為“可建模變量”。
(一)開發重心向50米以深全面轉移
近海優質場址飽和,江蘇、廣東、福建、山東、廣西、海南依次打開深遠海版圖,水深從30米向50米、100米躍遷,離岸從30公里向100公里延伸。 固定式導管架在50米內仍具經濟性,更深水域必然讓位于漂浮式,海域使用模式由“點狀風場”升級為“基地化集群+統一送出”。
(二)“海上能源島”成為融合容器
國家能源局明確探索能源島技術路線,依托天然島或人工平臺集成換流、儲能、制氫、海水淡化、海洋觀測與運維母港功能。 “風電+海洋牧場”“風電+油氣平臺供電”“風電+海底算力”“風電+綠氫綠氨”把單一度電收益拓展為綜合用能收益,在綠電直連與算力網政策疊加下,就近消納路徑打通電價天花板。
(三)國產化收尾與標準出海同步發生
主軸軸承、系泊鏈、動態纜絕緣料、換流閥IGBT等最后短板陸續補齊,產業鏈自主率向完全可控收斂。 國內產能溢出背景下,塔筒管樁、海纜、安裝船服務率先出海歐洲與亞太,但歐盟CBAM碳足跡、DNV認證、屬地化制造要求倒逼企業從“賣產品”轉向“交鑰匙+本地合規”。
(四)電力市場化重塑收益模型
新能源全面入市后,海上風電不再依賴固定電價,價值取決于利用小時、并網裕度、輔助服務與綠證溢價。大兆瓦抗臺風機組、柔直可調控、AI功率預測成為金融端測算IRR的前置條件,技術選型直接掛鉤資產估值。
(一)主線一:卡位深遠海剛需瓶頸環節
優先關注500kV及以上海纜、海上換流站EPC、深水安裝船、R5系泊鏈、漂浮式浮體集成商。這些環節資本開支重、認證周期長、客戶黏性強,不易陷入整機價格戰,且在2030年前供給端擴張慢于需求端。
(二)主線二:綁定頭部整機與央企開發商
在整機紅海中,選股邏輯應從“市占率”轉向“平臺迭代權”——即是否進入金風、明陽、電氣風電、東方電氣的20MW級供應鏈,或是否參與三峽、華能、中海油深遠海示范。零部件企業若同時具備出海認證與國產替代雙擊,估值彈性更強。
(三)主線三:布局“風電+”運營資產
海上能源島、風漁融合、海上制氫、綠電直連數據中心屬于政策鼓勵復合用地范式,初期利潤率未必高于純發電,但具備資源獨占性與額外環境收益(碳減排、綠氫補貼、漁獲分成)。適合保險、國資、產業基金以長期股權投資視角配置。
(四)風險邊界與節奏把控
需警惕四類折損:一是大型化躍進導致齒輪箱、主軸承批量失效的可靠性回撤;二是柔直造價下行不及預期拖累深遠海IRR;三是地方海域審批與軍事、航道、生態紅線沖突引發延期;四是歐洲出海遭遇碳關稅與貿易壁壘擠壓毛利。 投資節奏上,2026-2027看近海存量訂單兌現與樣板工程并網,2028-2030看漂浮式首輪商用與能源島模式復制,后者才是真正拉開估值差的窗口。
如需了解更多海上風電行業報告的具體情況分析,可以點擊查看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的《2026-2030年海上風電技術趨勢研究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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