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机构关注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营银行发起人的资质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8)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桑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
(9)入股资金为自由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由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银行定位对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自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有合法可行的风险处置和恢复计划,即“生前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