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產業定義
文化產業,這一術語產生于二十世紀初。最初出現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一書之中。它的英語名稱為Culture Industry,可以譯為文化工業,也可以譯為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民對文化產業的本質把握,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看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于文化產業的定義如下:文化產業就是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準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再次消費的角度進行界定。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筑設計。
文化產業不僅限于傳統的藝術創作與表演,它正逐步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包括旅游、體育、娛樂、教育等領域,推動了產業的多元化和融合化發展。
近年來,文化產業已成為中國經濟的新興亮點。2023年,國家進一步加強了文化產業的政策支持,鼓勵探索數字化轉型、文化消費升級以及國際化布局。
根據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經核算,2023年全國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為59464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為4.59%,比上年提高0.17個百分點。
據中研產業研究院《2025-2030年中國文化產業標桿企業競爭分析及投資潛力研究報告》分析:
分行業看,2023年,文化服務業增加值為41158億元,占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為69.2%,比上年提高2.3個百分點;文化制造業增加值為12168億元,占比為20.5%,比上年下降2.6個百分點;文化批發和零售業增加值為6138億元,占比為10.3%,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
分領域看,2023年,文化核心領域增加值為42312億元,占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為71.2%;文化相關領域增加值為17152億元,占比為28.8%。
從市場總體情況看,文化產業和旅游業整體呈現穩中有進的復蘇和發展態勢,新業態如數字文旅、低空文旅、康養旅游、博物館旅游及“文旅+”新產業蘊含廣闊發展潛能,不斷賦能我國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
數字文旅:利用虛擬展覽、數字文物等進行文化遺產資源的數字化創新,演藝機構積極打造“第二劇場”,開辟直播線上經營新路徑。
低空文旅:通過低空旅游項目,提供獨特的旅游體驗。
康養旅游:結合健康養生理念,提供休閑度假、創意醫療康養等服務。
博物館旅游:利用博物館資源,提供豐富的文化旅游體驗。
“文旅+”新產業:如文旅+農業、文旅+教育等,推動文化產業與其他產業的融合發展。
國家進一步加強了文化產業的政策支持,鼓勵探索數字化轉型、文化消費升級以及國際化布局。文化產業不僅限于傳統的藝術創作與表演,正逐步滲透到旅游、體育、教育等領域,推動了產業的多元化和融合化發展。未來,文化產業將繼續深化數字化轉型,推動文化消費升級,并加強國際化布局,提升國家的文化軟實力。
想要了解更多文化產業詳情分析,可以點擊查看中研普華研究報告《2025-2030年中國文化產業標桿企業競爭分析及投資潛力研究報告》。報告對我國文化產業的供需狀況、發展現狀、子行業發展變化等進行了分析,重點分析了國內外文化產業的發展現狀、如何面對行業的發展挑戰、行業的發展建議、行業競爭力,以及行業的投資分析和趨勢預測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