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建立煤炭產能儲備制度
4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建立煤炭產能儲備制度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產能儲備制度,有序核準建設一批產能儲備煤礦項目,形成一定規模的可調度產能儲備。到2030年,產能儲備制度更加健全,產能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力爭形成3億噸/年左右的可調度產能儲備,全國煤炭供應保障能力顯著增強,供給彈性和韌性持續提升。
國家能源局在當日發布的政策解讀文件中表示,煤炭產能儲備制度是加強供給端管理的一項創新舉措,目的主要是提升煤炭供給彈性。《實施意見》提出的產能儲備目標是一個產能的概念,產能儲備僅為應對極端情形的一種儲備措施,日常情況下并不啟用。
《實施意見》明確,煤礦儲備產能規模按占煤礦設計產能的比重,劃分為20%、25%、30%三檔。產能儲備煤礦建成后,國家根據煤炭市場供需變化等情況對儲備產能實施統一調度。
《實施意見》還提出配套支持政策。分別從產能置換、煤炭礦區總體規劃及規劃環評手續辦理、新增產能指標等方面提出相關配套優惠支持政策,提高各產煤省區和煤炭企業建設產能儲備煤礦的積極性。
煤炭是地球上蘊藏量最豐富,分布地域最廣的化石燃料。構成煤炭有機質的元素主要有碳、氫、氧、氮和硫等,此外,還有極少量的磷、氟、氯和砷等元素。
按照煤炭用途和使用目的分類,我國煤炭則可以劃分為動力煤、煉焦煤(主焦煤)和無煙煤三大類,其中動力煤主要指作為動力原料的煤炭,狹義上指用于火力發電的煤,熱值和揮發分要求相對低于化工煤,而煉焦煤(主焦煤)則具有中/低揮發分、中/強粘結性的特點,在我國煉焦煤資源相對稀缺,主要用于煉焦碳,焦炭則多用于煉鋼,是鋼鐵等行業的主要生產原料。
12月5日,2024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在河北省唐山市開幕,共有32家大型煤炭供需企業在現場簽訂了2024年度煤炭中長期合同,合同總量達4億噸左右。
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是我國能源保供的“壓艙石”和“穩定器”,是立足于我國國情、實現能源保供穩價的重要制度創新,在推動上下游行業健康發展、保障煤炭穩定可靠供應、維護國家能源安全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二級巡視員唐社民在講話中充分肯定了近年來煤炭保供工作取得的成績,要求煤炭上下游行業企業足額落實煤源任務、全面提升簽約質量、全力保障簽約進度,簽足、簽實、簽好2024年度電煤中長期合同。他指出,能源保供是須臾不可忽視的國之大者,要持續抓好煤炭穩產、增產,持續釋放先進產能,保持充裕的生產能力,協同做好2023年電煤中長期合同履約和2024年電煤中長期合同簽約工作,促進煤炭消費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據中研產業研究院《2024-2029年煤炭產業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分析報告》分析:
近年來,煤炭行業持續加大數字技術研發和項目投入,數據顯示,煤炭行業行業數字化研發投入近三年年均增長超過20%;取得相關發明專利數量年均增長超25%;用于煤礦智能化總投資超過1000億元,助力行業轉型升級。
具體來看,在人工智能領域,基于機器視覺的人工智能技術已在行業百余個細分作業場景實際應用,重點煤礦井下固定崗位無人值守已實現全面推廣,全球首個礦山領域商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對外發布,基于智能語音識別的AI技術也已在智能調度、經營管理等領域推廣應用。
在工業互聯網領域,煤炭行業建立國家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已達到5個,煤炭企業建設的具有較高行業、區域影響力的工業互聯網平臺數量達到10個。
在區塊鏈領域,部分企業在產品溯源、可信貿易流轉、倉儲物流監管、碳核查碳交易等方面均有實際落地案例。此外,數字技術還在助力“雙碳”、改善礦工生活質量等方面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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