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地球上最大的“碳庫”,海洋碳儲量是陸地碳庫的20倍、大氣碳庫的50倍,在全球氣候治理中發揮著關鍵性作用。隨著碳研究的深入,以海洋碳匯(藍碳)為代表的海洋碳中和途徑日益受到重視。擁抱廣闊的海洋,尋求可持續發展新路徑,推動海洋可再生能源、綠色養殖等新興產業發展,保護海洋生態,充分開發、利用藍碳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必由之路。
海洋再生能源指的是蘊藏在海洋中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溫差能和鹽差能等。這些能源具有巨大的開發潛力,對于緩解能源危機、保護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海洋國土面積為300萬平方千米,占全部國土面積的四分之一。海洋可再生能源資源開發總量超過35億千瓦,其中風能資源開發總量為30億千瓦,占比超過85%。建設海洋能源高效開發利用體系將充分利用足量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動我國能源轉型。
《“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提出,要“因地制宜開發利用海洋能,推動海洋能發電在近海島嶼供電、深遠海開發、海上能源補給等領域應用”,鼓勵建設海上風電基地,推進海上風電向深水遠岸區域布局,重點建設山東半島、長三角、閩南、粵東、北部灣五大海上風電基地集群。
“十四五”期間,全國海上風電規劃規模達到8000萬千瓦。2023年12 月26 日,第十四屆全國人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國家發改委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作出中期評估報告,指出我國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歷史性超過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至17.5%。
根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4-2029年海洋再生能源產業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分析報告》顯示:
國家海洋技術中心數據顯示,我國海洋可再生能源雖并行發展,但海上風能無論是從可開發量還是總裝機規模都遙遙領先。其中,風能可開發總量超過30億千瓦,是其余能種總和的6倍。海上風電總裝機容量已超3000萬千瓦,最大裝機功率突破16兆瓦,而相對具有發展潛力的潮汐能與潮流能目前總裝機規模分別僅為4100千瓦和1000千瓦,海水溫差能、鹽差能利用尚處于實驗階段。
據初步調查,我國潮汐能資源量約為1.1億kW,大部分分布在浙閩兩省;波浪能理論功率約為0.23億kW;海流能可開發的裝機容量約為0.18億kW;溫差和鹽差能蘊藏量分別為1.5億和1.1億kW。然而,這些能源的規模開發尚需時日,目前僅是一種潛在的海洋能源。
海洋再生能源行業未來投資前景
自“雙碳”目標實施以來,海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進程逐漸加快。大力發展海洋能不僅可為我國帶來生態環境上的改變,對于推動經濟發展也有很大的潛力,海洋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可提供大量的就業崗位。
2023年,全球能源消費維持低速增長,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穩步推進,可再生能源消費占比持續上升,能源結構持續優化。海上風電正成為海洋國家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支撐。報告預計,2023年全球海上風電新增裝機容量達1498萬千瓦,累計并網裝機容量7714萬千瓦,同比增長28%。
隨著海洋可再生能源產業化加快,其創造的經濟效益也在不斷增加,應充分利用海洋能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搶抓“一帶一路”和“雙碳”目標機遇,加快海洋能利用開發的相關研究,積極推進試驗性項目,加快發展海洋可再生能源產業,并使之成為我國海洋經濟的重要支柱。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及投資者能否做出適時有效的市場決策是制勝的關鍵。報告準確把握行業未被滿足的市場需求和趨勢,有效規避行業投資風險,更有效率地鞏固或者拓展相應的戰略性目標市場,牢牢把握行業競爭的主動權。
更多行業詳情請點擊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4-2029年海洋再生能源產業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