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燒即通過適當的熱分解、燃燒、熔融等反應,使垃圾經過高溫下的氧化進行減容,成為殘渣或者熔融固體物質的過程。垃圾焚燒設施必須配有煙氣處理設施,防止重金屬、有機類污染物等再次排入環境介質中。回收垃圾焚燒產生的熱量,可達到廢物資源化的目的。
垃圾焚燒是一種較古老的傳統的處理垃圾的方法,由于垃圾用焚燒法處理后,減量化效果顯著,節省用地,還可消滅各種病原體,將有毒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物,故垃圾焚燒法已成為城市垃圾處理的主要方法之一。現代的垃圾焚燒爐皆配有良好的煙塵凈化裝置,減輕對大氣的污染。
垃圾焚燒已成為循環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另外,在廢棄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利用加工過程中,不但解決了資源短缺問題,同時降低了垃圾排放,正可謂“一舉兩得”。
根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3-2028年中國垃圾焚燒行業市場調查研究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顯示:
近年來,這一領域正在顯現出向市場開放的趨勢,不少固廢運營企業、相關設備生產商向前延伸產業鏈,與一些地方政府開展包括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等在內的深度合作。
截至2021年底,我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9.12萬噸/日,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量中焚燒處理占比已達68%,已超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中提出的“到2025年底,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0萬噸/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65%左右”目標。
我國垃圾焚燒行業發展狀況
隨著我國經濟水平不斷發展,居民收入提升以及消費增加,生活垃圾數量大幅增加。2022年,全國垃圾焚燒廠處理生活垃圾約2.81億噸,與垃圾填埋相比,累計減少約2017萬噸甲烷排放,折合二氧化碳當量約5.043億噸,為實現“雙碳”目標作出貢獻。
我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一般采用特許經營模式。特許經營期限一般為25~30年。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政府有關部門向垃圾焚燒發電廠提供垃圾,并按協議約定的價格支付垃圾處置費;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垃圾發電,并取得供電收入。特許經營權到期后,特許經營者應按照協議約定將項目移交當地政府,或接受當地政府委托繼續運營。
按照傳統盈利模式,噸垃圾上網電量和垃圾處理費是影響垃圾焚燒發電運營收入的主要因素。理想情況下,垃圾焚燒發電的商業模式較為清晰,處理費主要和項目所在地政府的財政支付能力有關,而噸垃圾上網電量則與公司的技術手段和垃圾熱值有關。
垃圾焚燒發電遭受分類減量和補貼政策調整等因素影響,多手段應對挑戰在“垃圾分類”和“無廢城市”的引領下,垃圾分類快速推進,源頭分流將導致終端減量,并改變進入焚燒廠的生活垃圾質量,同時,受人口和經濟增速放緩的影響,或將導致部分地區生活垃圾發電項目垃圾供應減量或供應不足,影響項目盈利。
根據發改委規劃, 到 2025年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占比達到 65% 左右 ,結合全國人口增長趨勢測算,預計 2025 年全國城鎮垃圾焚燒無害化處理量 達到20,174.76萬噸, 城鎮垃圾焚燒發電市場規模達到528.58億元,未來市場空間廣闊。
《關于加強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國縣級地區基本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體系,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具備條件的縣級地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全覆蓋。
《指導意見》還提出,推動技術研發攻關。針對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裝備存在的煙氣處理不達標、運行不穩定等技術瓶頸,形成亟須研發攻關的小型焚燒技術裝備清單,組織國內骨干企業和科研院所通過“揭榜掛帥”等方式開展研發攻關,重點突破適用于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垃圾焚燒需求的100噸級、200噸級小型垃圾焚燒裝備,降低建設運維成本。
自2022年底與2023年初,國家發改委、住建部接連發布《關于加強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短板弱項的實施方案》兩部重磅政策后,將投資者目光轉移到縣域垃圾焚燒處理市場。
未來項目建設規模將逐漸下行,與之對應的則是垃圾處理服務單價將有望大幅提升。隨著在建項目加速投運和新增項目釋放,我國已基本完成焚燒替代填埋的歷史使命,產業布局已經初具規模,行業邁入穩步發展階段。
在未來很長一段時期內,垃圾焚燒行業的關注焦點逐漸從新項目開發轉移到已運營項目的精細化管控及智能化升級,行業內企業將結合自身資源優勢,一方面打通固廢產業鏈實現項目協同處置,另一方面著手布局新能源業務,探索新的利潤增長點。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及投資者能否做出適時有效的市場決策是制勝的關鍵。報告準確把握行業未被滿足的市場需求和趨勢,有效規避行業投資風險,更有效率地鞏固或者拓展相應的戰略性目標市場,牢牢把握行業競爭的主動權。
更多行業詳情請點擊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3-2028年中國垃圾焚燒行業市場調查研究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