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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地区

1)海南省

2017年,财政部确定海南省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的18个省区市之一;2017年《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转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农办〔2017〕18号》为海南田园综合体政策现有文件。海南各市县要科学编制试点项目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据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各地田园综合体可根据实际提出有地方特色的名称,不需都叫田园综合体。海南省“共享农庄”的提法得到中央有关部门肯定。

为保证海南省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有序开展,从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安排1320万元用于海口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

2)广东省

2017年,财政部确定了广东省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省份之一;

同年度,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厅、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田园综合体试点申报的通知》,明确广东申报田园综合体的优先条件、试点范围、扶持政策、申报程序等。

2019年,广东省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入库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农农计〔2019〕12号);通知强调2019年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每个项目首批安排财政资金不超过2500万元,后续视项目实施及资金情况进一步增加投入。

其中,财政资金使用方式要求,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可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投入,形成的资产归属于村集体并由其负责管护。生产经营性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投入,单个子项目的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应不低于财政资金投入,财政资金形成的股权由村集体所有,作价入股,参与分享经营收益。

3)广西自治区

2017年,财政部确定广西为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的省市之一;自2017年7月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美丽南方”项目通过竞争立项成为国家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之后,在中央财政下达扶持资金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厅共下达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33亿元,为项目建设构建了有力的综合支撑体系。将“美丽南方”田园综合体项目打造成为全国都市近郊型田园综合体的示范样板。

同年,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坚持以农为主,农文旅结合,农民主体,多元参与建设方针;方案要求从2018年启动,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每个设区市和自治区农垦局可以向自治区申报1—2个田园综合体项目,

对于列入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试点的项目,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个项目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三年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