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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特点

Private Equity (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私募股权投资(PE)资金来源的不同会影响投资基金的结构和管理风格,这是因为不同的资金要求不同的投资目的和战略,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不同。

私募股权投资(PE)的主要特点如下:

1、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2、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3、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4、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5、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6、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7、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8、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9、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通常只能通过兼并收购时的股权转让和IPO时才能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