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能源結構的轉型和環境保護意識的提高,海洋能作為一種清潔、可再生的能源,其市場規模正不斷擴大。對海洋發電需求的增加,推動了全球波浪能市場的增長。2019年,全球波浪能的市場價值為4380萬美元,預計到2027年將達到1.411億美元,復合年增長率為17.8%。此外,沿海社區電力需求的增加,也是推動波浪能市場增長的另一個因素。
海洋約占地球表面積的71%,蘊藏著豐富自然資源,在全球氣候變化中扮演重要角色。據初步核算,2023年海洋生產總值達99097億元,較上年增長6.0%,比國民經濟增速高0.8個百分點,呈現強勁復蘇態勢。
海洋中蘊藏著豐富的油氣、可燃冰、風能和波浪能等能源資源,并且擁有地球上絕大部分錳、鈷、銅、鎳等超高品位、極具戰略意義的金屬礦物,其分布之廣、品位之高、儲量之大,遠遠超過陸地。我國海洋資源豐富,海域面積大(管轄海域約為300萬平方公里),海岸線長18000公里,海島資源豐富(面積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島達6900多個),在我國近岸及其毗鄰海域蘊藏著豐富的海洋能資源,能量密度位于世界前列。
海洋能指依附在海水中的可再生能源,海洋通過各種物理過程接收、儲存和散發能量,這些能量以潮汐能、波浪能、溫差能、鹽差能、海流能等形式存在于海洋之中。
海洋能行業發展現狀
海洋能的應用領域廣泛,包括海洋能發電、海水淡化、海洋石油與天然氣勘探開發、海洋礦產資源開發以及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等多個領域。這些應用領域的不斷拓展,為海洋能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多機遇。海上風電是海洋能應用的重要領域之一。
截至2023年年底,我國海上風電累計并網裝機量為3650萬千瓦,同比增長19.8%,占全國風力發電總裝機量的8.5%;2023年,新增海上風電裝機量為604萬千瓦,超過除2021年外的其他歷史年份。2023年,我國海上風電建設節奏前慢后快,多省市推進項目競爭性配置,呈現從近海向深遠海、從單體項目向大基地轉變的趨勢。
預計2024年,我國海上風電新增裝機量將超過1000萬千瓦,其中,廣東、山東、浙江、福建的海上風電新增裝機量將排名前列,遼寧、廣西建設節奏增快,海上風電大基地建設逐步成型。
據中研產業研究院《2023-2028年中國海洋能行業發展前景及投資風險預測分析報告》分析:
海洋能資源分布不均,不同地區的海洋能資源種類和儲量存在差異。例如,我國潮汐能資源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區,以福建和浙江為主;波浪能密度較高的區域則包括浙江中部、臺灣、福建省海壇島以北等地。由于資源分布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不同地區的海洋能產業發展也存在差異。一些沿海地區憑借豐富的海洋能資源和政策支持,海洋能產業發展較快;而一些內陸地區則相對滯后。
近年來,海洋能技術取得了重要突破,如高效潮汐能轉換裝置、波浪能轉換裝置等。這些技術的進步為海洋能產業的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各國和企業在海洋能技術研發上不斷加大投入,推動關鍵技術的突破和創新。同時,國際合作也在加強,共同推進海洋能技術的發展。
海洋能行業政策環境
近些年來,為了促進海洋能行業的發展,我國陸續發布了許多政策,如202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加強綠色電力證書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大力促進非化石能源消費的通知》提出統籌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實施方案,強化高耗能企業綠電消費責任,依法依規將可再生能源消費責任落實到相關用能主體。
為了響應國家號召,各省市積極推動海洋能行業的發展,比如內蒙古自治區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2023年堅持穩中快進穩中優進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提出全面落實新增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納入能耗總量和強度控制政策,對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燃料動力用能和原材料用能實行差別化的節能審查政策,在項目能耗強度影響評估中,對項目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予以核減。
海洋能源開發離不開海洋政策、海洋管理、海洋法律體系、海洋權益等多方面的保障。在國家層面,海洋發展的趨勢是促進跨部門、跨行業、跨學科的海洋和海岸帶綜合管理機制,以整合各行業、各部門的涉海規劃和活動。專家認為,尤其要重視海洋權益安全對海洋能源開發的保障作用。
報告對我國海洋能行業的供需狀況、發展現狀、子行業發展變化等進行了分析,重點分析了國內外海洋能行業的發展現狀、如何面對行業的發展挑戰、行業的發展建議、行業競爭力,以及行業的投資分析和趨勢預測等等。報告還綜合了海洋能行業的整體發展動態,對行業在產品方面提供了參考建議和具體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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