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電力是指利用特定的發電設備,如風機、太陽能光伏電池等,將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的能源轉化成電能。核電也可以考慮是綠色電力。
“雙碳”目標下,作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提升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水平的關鍵一步,參與綠電綠證消費已成為不少市場主體的共識。可以預見,在對節能減排要求越來越高與可再生能源不斷入市的雙重加持下,綠電市場會越來越大。不過,在市場機制方面,還需推動綠證與能源雙控政策、碳排放市場協同,并不斷提升我國綠電綠證的國際認可度。
從全國范圍來看,多個省區上半年綠電綠證交易量有了新突破。今年1—6月,海南省內“綠電+綠證”交易總成交電量6.47億千瓦時,是去年全年綠電交易量的7.6倍;新疆實現綠電交易電量8.6億千瓦時,較2023年全年綠電交易電量增長2倍,同時疆內用電客戶購買綠證144.5萬張,是去年同期的3.5倍;廣西累計組織29批次綠電交易,交易電量50.79億千瓦時,是去年同期的3.4倍,超去年全年14.65億千瓦時。
據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市場管理部副主任杜龍介紹,今年1—6月,南方區域綠電綠證交易量達到412億千瓦時,同比擴大6.2倍,遠超去年整體規模,其中綠電交易140億千瓦時,綠證交易2723萬張(折合電量272億千瓦時),參與綠色電力消費的電力用戶超2000家。同時,南方區域積極組織開展港澳跨境綠證交易,截至目前共交易綠證2萬個,實現綠色資源在更大范圍優化配置。
目前,根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3-2028年中國綠色電力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及發展趨勢研究報告》研究顯示:
綠電交易與綠證交易均為企業支持可再生能源使用聲明提供了途徑,但兩者在運作方式和價值傳遞上存在顯著差異。其中,綠證是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環境價值憑證,代表了電力生產過程中的綠色屬性。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通過出售綠證,將其電力生產的環境價值轉化為經濟收益。而綠證的購買方則獲得了聲明權,即有權宣稱自身使用了綠色能源。值得注意的是,綠證交易并不依賴于可再生電力的物理傳遞,是一種純粹的“非捆綁式”金融交易,旨在通過市場機制激勵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不同于綠證交易的“證電分離”的模式,綠電交易則實現了綠證環境屬性價值與電力商品的直接融合。在綠電交易中,綠證與能源合同緊密捆綁,確保了綠電生產消費的匹配性。這種“證電合一”的模式不僅將環境價值并軌到電力商品的供給、定價和結算過程中,還促進了電力市場的綠色轉型。通過綠電交易,企業可以直接購買具有綠色屬性的電力,滿足其綠色能源使用需求,同時推動可再生能源的規模化發展。
綠電綠證體現了綠色能源的環境價值,有利于推進全社會樹立綠色低碳消費理念,助力實現“雙碳”目標。2023年,全國綠色電力(綠證)消費總量為105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81.4%,實現了跨越式增長。此前,在第二屆電力市場發展論壇上發布了中國綠色電力(綠證)消費TOP100企業,涵蓋了能源、電信、石化、鋼鐵、互聯網科技、汽車制造、生活服務等行業。
韓放表示,以中國綠色電力(綠證)消費TOP100企業排名可以看出,很多大型央國企積極響應“雙碳”目標要求,主動轉型,選擇消費綠色電力;同時,近年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多個主管部門都在不斷完善綠電、綠證相關制度,提升綠電、綠證的應用場景,提升綠電、綠證需求;另外,一些大型跨國企業和外向型企業,為提升自身品牌價值和全球競爭力,對綠電、綠證存在較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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