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31個省份276個城市已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
29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了解到,截至2月28日,全國31個省份276個城市已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共提出房地產項目約6000個,商業銀行快速進行項目篩選,審批通過貸款超2000億元。
住房城鄉建設部、金融監管總局29日聯合召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工作視頻調度會議。會議指出,自1月份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工作部署以來,各地和相關金融機構迅速行動,工作取得良好開局。各城市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乘勢而上,擴大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成效。各有關方面要抓緊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全力支持房地產在建項目融資和建設交付,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有效支持現房銷售,穩定市場預期。
各地要扎實做好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有關工作,抓項目“白名單”質量、抓工作進度、抓項目建設、抓宣傳引導。按照協調機制“應建盡建”原則,3月15日前,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建立融資協調機制,既要高質量完成“白名單”推送,又要高效率協調解決項目的難點問題。要嚴格按照標準做好項目篩選,經金融機構確認后形成第一批合格項目名單。金融機構應加快審核。按照“推送—反饋”的工作閉環,金融機構及時反饋項目存在的問題,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要第一時間統籌解決,待項目符合條件后再次向金融機構推送,共同推動融資盡快落地。各省份融資協調機制要對城市推送項目進行監督指導,督促城市及時將不合格項目移出“白名單”。
據中研產業研究院《2024-2029年中國房地產金融行業市場分析及發展前景預測報告》分析:
金融機構要建立專門工作機制,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完善審批制度,細化盡職免責規定。要主動對接融資協調機制,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快授信審批,提高項目落地效率,滿足合理融資需求。要落實好項目閉環管理,對暫時無法提供融資的項目要及時反饋相關問題。要加強貸款“發放—使用—償還”閉環管理,防止貸款被挪用,保障信貸資金安全。
房地產金融是在房地產開發、流通和消費過程中,通過貨幣流通和信用渠道所進行的籌資、融資及相關金融服務的一系列金融活動的總稱。其基本任務是運用多種金融方式和金融工具籌集和融通資金,支持房地產開發、流通和消費,促進房地產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良性循環,保障房地產再生產過程的順利進行。
當前,中國房地產市場供需已經出現了深刻變化。一方面,從供給端看,房地產過去對經濟發展起到過很大的拉動作用,未來仍將有重要作用,但整體結構優化或成為大勢所趨,高新科技等行業產業所占比重將不斷提升。一些地方政府的“房地產依賴”性或需降低;另一方面,從需求端看,中國房地產繁榮發展20多年,很大程度上是伴隨著經濟高速發展、人口紅利頂峰以及城鎮化進程。當下經濟已經從高速度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人口增速與城鎮化增量的邊際效應也趨于平緩,房地產需求也需要更注重高質量、優服務等結構優化。
金融支持房地產也被監管部門列為重點工作。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2024年工作會議中要求,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督促金融機構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設、落實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要求。
專家表示,在房地產支持政策推陳出新的同時,也要將既有政策落實到位。例如“認房不認貸”住房信貸政策、“金融16條”支持措施、首套房貸利率政策的動態調整機制等,都是助推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的重要舉措。
金融與房地產之間形成良性循環,不僅在于金融政策發力,還應與土地、財稅、住房、城市規劃、產業等方面政策緊密配合,深入研判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和城鎮化格局等重大趨勢性、結構性變化,同時構建多層次、多主體、多渠道的房地產融資體系。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服務構建租購并舉住房制度與壯大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加快探索和發展房地產新發展模式。
房地產金融產業發展現狀
房地產金融行業上游環節主要包括房地產開發商和購房者,他們是資金的需求方。開發商需要融資來支持項目的建設和運營,而購房者則需要按揭貸款來購買房產。中游環節是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他們是資金的主要提供方。金融機構通過向開發商和購房者提供融資和按揭貸款等服務,獲得利息收入。
下游環節是投資者,如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等,他們是資金的主要來源。投資者通過購買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基金等金融工具,將資金提供給金融機構,獲得投資回報。
數據顯示,2023年,房地產開發企業到位資金127459億元,比上年下降13.6%。其中,國內貸款15595億元,下降9.9%;利用外資47億元,下降39.1%;自籌資金41989億元,下降19.1%;定金及預收款43202億元,下降11.9%;個人按揭貸款21489億元,下降9.1%。
金融監管總局數據顯示,2023年銀行分別發放了3萬億元開發貸款和6.4萬億元住房按揭貸款,這兩項加起來將近10萬億元。2023年銀行投資房地產企業發行的債券金額比2022年增長了15%。此外,銀行在2023年還向房地產企業提供了并購貸款、存量展期貸款,加起來超過1萬億元。去年12月,多家銀行再次召開房企座談會,聽取企業訴求,提出具體舉措,與部分房企達成銀企合作協議和融資意向。
此外,2022年11月11日,央行、原銀保監會聯合發布的《關于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也即金融支持房地產“十六條”對保持房地產業融資合理適度、推動化解房地產企業風險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那么,此次發布的《通知》則更體現了積極的信號,具有非常好的政策導向:保持金融支持房地產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體現了支持房地產市場和企業復蘇的堅定決心,這應該是《通知》出臺持最大政治經濟意義所在。
2023年,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延長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期限的通知》(簡稱《通知》),主要內容是對去年發布的支持房地產金融“十六條”規定中的兩項有適用期限的——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和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將適用期限統一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不涉及適用期限的政策長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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