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3-2028年中國城市綠化行業競爭分析及發展前景預測報告》分析,國外綠化管理體制沒有一個統一的模式,不同的國家其管理體制也各異。大致有以下幾種模式:
1、管理委員會模式
(1)以新加坡為代表的管委會模式。新加坡是采用管理委員會模式的典型代表,并在《國家公園條例》中對管理委員會做出了明確界定,即“管理委員會”指根據1996年7月1日前實施的現已撤銷的《國家公園條例》(1991年版)建立起來的,根據第三條規定仍在行使職權的國家公園管理委員會。《條例》還對主席、主管行政部門、綠地、成員、公共用地、國家公園、自然風景區以及植物和植草邊沿,尤其是對管委會的改組、職能、作用及權力、組成及程序、有關雇員和員工的條款都作了明文規定。
A、管委會的組成。新加坡在其《國家公園條例》的附件一中對管委會的組成和程序作了明確規定。具體如下:a、管委會由主席一人和不少于六個而不多于十個成員組成。b、主席和成員要由部長指定;部長可指定一人作為副主席,副主席服從主席指令,行使主席在此條例內可行使的全部或部分權力;部長還可指定主管行政部門為管委會一員。c、成員應在部長決定的條件內任職,有資格被再度任命;部長可在任何時候無需理由撤銷主席或成員的任命;任何成員可在書面告知部長后辭職。d、主席可以書面形式授權任何成員行使其本條例范圍內的權利。e、如果成員未經管委會同意,連續三次缺席管委會會議或者作出與管委會成員位置不相符的行為將被視為離職。f、如果成員辭職、死亡或被撤銷職務,或因其他原因在其任職未滿離職的,部長可指定一人繼續完成其任職。g、但是如果成員為未償清債務的破產者或與債權人有約定的、或者被判入獄不少于6個月以上尚未獲釋的則不能被任命或者繼續任職。h、成員如果直接或間接對某業務或管委會計劃有興趣,應在管委會會議上公開,并應記錄在管委會會議記錄上,對涉及的審議該成員不得參加;未決定是否到法定人數,一成員將被視為出席,按照上述規定不能選舉或退出會議。i、由部長決定支付給主席或其他成員的工資、費用和津貼,其來源為管委會資金。j、管委會主席主持管委會會議,若缺席副主席應主持該會議;若主席、副主席均缺席管委會會議,則出席會議的成員可選出一名成員來主持會議;同時管委會主席可根據工作情況,在任何時間和地點指定派遣人員;管委會每次會議的法定人數為5人;管委會會議決定必須經出席并投票的多數人通過,若出現等票,主席或主持人可在原先投票后另投決定票;如果不少于4人管委會成員簽名書面要求主席就所述事宜召開管委會會議,主席應在收到要求書的7日內為此召開會議。
B、管委會的職能。新加坡管委會的主要職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a、控制并監管國家公園和自然風景區。b、代表國家管理和養護綠地。c、宣傳、保護并維護新加坡的動植物,在國家公園、自然風景區和公共用地內保護具有美學、歷史或科學價值的物品與區域。d、提供和掌管用于國內動植物及其生存環境的學習和研究設施。e、展出藏品,用于解釋生命科學、應用科學、歷史技術和工業。f、拓展學習、研究和傳播關于植物、園藝、生物技術、樹木栽培、風景建筑、公園和娛樂場所管理、自然歷史和地方歷史。g、在國家公園、自然風景區和公共用地提供、管理拓展娛樂、文化、歷史、研究和教育設施和資源。h、在涉及自然保護、綠地設計、發展和管理的相關事宜上給予政府以建議。i、行使此條例或其他法律所賦予管委會的權利和職責。j、除上述九項規定外,管委會還承擔著部長所給予他們的職責。
C、管委會的權力。新加坡在《國家公園條例》附件2中對管委會的具體權力進行了詳細細致的規定,值得我們借鑒,具體如下:a、管理國家公園、自然風景區和公共綠地。b、通過制定綠地內植物設計、養護的綱要和要求來規范其種植和養護。c、對提供貨品、服務或材料或未執行本條例規定簽訂合同。d、獲取費用、捐贈、撥款、動產或不動產的贈與,或通過合法途徑集資。e、規范并控制公眾進入國家公園、自然風景區和公共綠地。f、開展或承擔宣傳。g、制定條款開展管委會雇員的特別培訓,并為此給予獎學金和承擔雜費。h、如管委會認為合適可設置表彰、補貼、獎學金或捐款等獎勵。i、對公園和其他宣傳動植物或承擔管委會設定的其他作用的場所,涉及到其設計、保護、開發和管理的向政府或他人提供咨詢服務、信息、建議推薦或提案。j、聯合任何參與、關心或感興趣拓展管委會作用的人士,并承擔設計的費用開支。k、經部長同意,參與組建公司、合伙組建或制定利益分配協議,并為本條例籌集貸款。l、承擔與其職能所附帶的職責。
與此同時,新加坡在《公園和林木法案》第216章之公園和樹木(樹木保護)令中也規定了委員會具體指公園和娛樂委員會,包括部長授權的所有官員,在第3條第3款規定履行委員會的義務和作用(部長應指派一個公園和娛樂委員會官員負責在該法令下履行委員會交付的義務和作用)。部長可在Gazette發布通知,在部長指派必要數目的官員管理和執行該法案規定的情況下,委員會可以授權或委托給一個或更多的官員行使在公共公園履行警察或其他公務員的權力,以維護綠化地帶不被人為的破壞或踐踏,從而為更多的居民提供一個美好的環境。
(2)美國加州管轄范圍內公園與娛樂設施的管委會模式。由于政治體制的不同,在國家層次上,美國城鄉綠化和城市森林主要由美洲林務局牽頭,住宅與城鎮發展、環保、國家公園等部門相互協調,各州均有該項工作的服務與協調機構、絕大多數為林業政府部門,少數為土地、環保及其他部門。當然除政府部門之外,最為活躍的是那些非政府社團,它們在城市綠化、義務活動、研究、宣傳、推動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發揮了主體作用。[1]如加利福尼亞州在其州法典中規定由公園和娛樂部來負責管理州公園系統。
A、管委會成員組成:a、每個公園管理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成員要由州長任命,且其任期為四年,任職期間沒有酬金。這一點與新加坡不同,新加坡管委會成員的報酬或薪金由部長決定支付,工資、費用和津貼皆來源于管委會資金。b、委員會出現空缺崗位時,由余下成員任命他人填補任期為結束的空缺崗位;任何因成員任期結束,或者由州長任命的成員無法或疏于完成其職責所引起的崗位空缺,由州長重新任命他人填補空缺;委員會所有成員必須是該市或縣內自由地產持有人和居民,并且該成員所屬的委員會對該市或縣具有管理權。
B、管委會的職責:a、每個委員會都要必須承擔起管轄、管理和引導其轄區內的公園、林蔭道和土地的職責;并且也要對輔助人員的雇傭、資金的管理和支出、雇員的職責和酬金等等皆有一定的決定權。b、委員會有權雇用和任命管理者、勞動者、員工或文秘、律師、檢查員和工程師,也可以雇用為公園演奏的音樂家、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助理。c、委員會有權指定被任命者和雇員的權力和職責,并確定其酬金。委員會有權管理和支出為公園所撥的款項或為其提供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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