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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中国”相融合的产物,又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和必经之路。

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定性为是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建设好宜居生态的美丽乡村,能够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建设好生态又宜居的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大的任务。

农村稳则天下安,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民富则国家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是助力美丽乡村振兴建设的关键。

1.美丽乡村内涵

美丽乡村应该是生产美、环境美、生活美的统一,它的内涵至少包含三大基本层面:经济富裕是根本,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前提,文化美是灵魂。

1)经济富裕是根本。美丽乡村建设是现阶段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抓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美丽乡村应建立在农村经济高度发展这一根本基础上。美丽乡村首先应该是富裕乡村,如果一个村庄经济落后,收入很低,群众生活拮据、住房破破烂烂,即使生态环境再好,也不是真正的美丽乡村,全国闻名的华西村就是最好的例证,华西村是美丽的,但首先是富裕的。只有形成了雄厚的经济基础,才能建设好的基础设施、漂亮的住宅,住的好、吃得好、用得好,真正建成美丽乡村。习近平主席在“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方面也提出了“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等重要论述,指明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规律与工作重心,极具指导意义。

2)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前提。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是必须坚持的底线。习总书记讲过:“要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着力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可以说,现阶段的新农村建设提升为美丽乡村建设,就是意在突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地位。总体上看,当前农村大都处于山水之中,具有田园风光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条件,但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一度忽视,农村的土壤污染、生活污染、工业污染、面源污染等不同程度的存在,必须引起充分重视和治理。山清水秀,环境宜人,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利于村民生产生活,更为良性持续发展提供后劲与动力。

3)文化美是灵魂。美丽乡村不仅在于环境宜人,更在于乡村道德秩序符合现代人的理性预期。文化内涵丰富,文化是美丽乡村的灵魂,文化是长期发展竞争的软实力。乡村文化有不同于城市文化的特色和魅力,它是深厚的中华传统文化、地方民俗、农业文明和现代工业文明的综合体。传统、厚重、淳朴、乡土是其底色;开放、效率、现代是其新的追求。乡村文化发展的主题,就是要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文化创新结合起来,形成具有深厚历史基础又蓬勃向上、生生不息、特色鲜明的现代乡村新文化。

2.美丽乡村特征

1)产业发展

美丽乡村的产业发展模式主旨在于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形成经济效益,增加百姓收入使其生活富足,这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保障。我国地大物博,农村地貌各不相同,有平原、山峦、丘陵、沙漠、临河、靠海等状况,有的资源丰富、有的资源贫瘠。如何利用当地的资源,因地制宜,从农、林、牧、副、渔以及加工服务业等几个方面发展特色产业,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思维使其成为主导产业。使主导产业形成适度集中的规模,围绕着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按照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要求,发展相对应的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结合自身资源,构建起良好的农村产业体系,发展乡村“两型”加工业、生态旅游等新兴多元产业,推动其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完善配套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乡村的知名度和综合特色品牌影响力,不失为现代美丽乡村的重要特征之一。

2)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良好是美丽乡村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特征,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做法极不可取。早在党的十八大就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更是指出“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可以说美丽乡村中“美”的特质主要由良好的生态环境来体现。在具体的发展思路和先期规划上,要以科学的环境管理体系为标准,要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重。在具体实施上,要拥有健全的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同时制定科学的乡村环境建设规划,引入绿色发展规划和环境评估体系。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治理村容整治几部分,加以科学管理和量化审核,从而合理评估当地的产业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影响。走与当地资源禀赋和环境相适宜的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管理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美丽之村。

3)文化建设

乡村文化建设与繁荣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涵与鲜明特征。现代美丽乡村要注重文化建设实现其人文价值,必须结合当地资源特点,利用其深厚的历史文化,体现淳朴的乡风民俗和美好的人文环境。一方面要注重继承传统文化、传承农耕文化、挖掘民俗文化;另一方面要发展现代乡村文化、嫁接生态文化、创新休闲文化,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本的乡村文化和乡土特色。按照GB/T 32000-2015的要求,美丽乡村建设应具备:文化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以及提供具有地域特点的音像宣传制品;并促使民俗文化活动繁荣,诸如演出、讲座、展览、电影、体育等活动成为常态;还要对地域文化、古文物遗址等进行修复和保护;注重对民间民族传统特色文化进行保护和宣传。

另外,美丽乡村建设还需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安全、便民服务等诸方面得到完善和落实,使得村民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素质教育、技能培训等方面得到实惠。

4)管理导入标准化

美丽乡村的美丽特征,除了以上几方面硬性特征之外,还应该体现在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上。至于如何体现合理完善,可以从标准化的角度,导入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管理。标准化作为一种技术规则,是以科学、技术、经验为基础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是规范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基石,可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管理秩序的手段。

美丽乡村可纳入标准化建设管理的内容应包括: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治理、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公共服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文化传承与保护。通过这些方面导入标准化进行活动,可获得极佳的建设效率和丰富多样的成果。在导入标准化手段的同时,还要注意与当地的资源特点相结合,避免出现注重表面、忽视内在,注重新的、忽视旧的,注重现代、忽视传统,注重短期、忽视长期,注重建设、忽视管理等现象。更要避免出现“千村一面”“忽视差异”的雷同现象。

3.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1)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容整治

(1)村主干道建设应进出畅通,路面硬化率达100%。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2)村域内不应有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的现象,水体清洁、无异味。

(3)划定畜禽养殖区域,人畜分离;农家庭院畜禽圈养,保持圈舍卫生,不影响周边生活环境。

(4)规范殡葬管理,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倡导生态安葬。

(5)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卫生应符合GB19379的要求。村内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

2)经济的产业发展

(1)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2)引导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防止化工、印染、电镀等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向农村转移。

3)健康与教育

(1)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村卫生室;人口较少的村可合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村可不设。

(2)普及学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85%;九年义务教育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巩固率≥93%。

(3)发掘古村落、古建筑、古文物等乡村物质文化,进行整修和保护。

(4)搜集民间民族表演艺术、传统戏剧和曲艺、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族服饰、民俗活动、农业文化、口头语言等乡村非物质文化,进行传承和保护。

(5)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半失能65岁及以上村民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50%。农村五保供养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集中供养能力≥50%。

4)基层组织建设

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规则、村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等制度,并有效实施。村民可通过村务公开栏、网络、广播、电视、手机信息等形式,了解美丽乡村建设动态、农事、村务、旅游、商务、防控、民生等信息,参与并监督美丽乡村建设。

4.美丽乡村申报条件

美丽乡村的申报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才能进行申报:

1)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必须是集体(村集体或者乡镇)

2)资源禀赋:申报乡村在自然生态、历史人文、乡村产业、乡村治理等方面具备较为突出的优势和特点,通过美丽乡村建设,能形成明显的示范和带动效应;申报乡村在区位、环境、产业、人文等方面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

3)产业发展:申报乡村具有突出的主导产业,且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申报乡村对后续产业发展要有长远且清晰的规划思路。

4)村级组织:村级组织战斗力强,发动群众能力较强,能及时做好政策处理等服务项目工作,积极配合项目推进。

5)群众意愿:群众意愿强烈,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6)满足《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的相关要求。

5.美丽乡村申报流程

按照“创建单位申请,县级农业部门审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农业部审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1)申请。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填写“美丽乡村”创建申请表。申报主体是村的,申请表须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申报主体是乡(镇)的,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2)审核。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并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复核。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省(区、市)实际对材料进行复核,统筹确定本省申报对象并报送农业部。申报文件应附申报单位汇总表和创建主体申请表。

4)评定。农业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美丽乡村”创建单位,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6.美丽乡村建设具体补贴标准

1)村庄规划编制:市级按照每个村庄8万元的标准测算资金,对村庄建设发展规划等的编制工作给予补助

2)农村环境整治:按照40元/平方米的标准测算资金,对拆违工作进行补助。其它农村环境整治所需经费由建设主体自行解决。

3)乡村绿化美化:按照50元/平方米米的标准测算资金,对村庄内新增公共绿化给予补助。

4)供水管网与污水管网:按照每延米50元的标准测算资金并给予补助;建设费用按照挖沟70元/方土、管线50元/延米的标准进行测算并予以补助。

5)公共卫生厕所和户厕建设:对一类、二类和三类公共卫生厕所建设费用按照40万元/座、30万元/座和20万元/座的标准测算资金并予以奖励;对户厕改造,按照每户1000元的标准测算资金并予以补助。

6)垃圾桶、垃圾箱购置费按照350元/个和3000元/个的标准测算资金并予以补助。

7)太阳能浴室补贴标准为60万元/座;沥青路面补贴标准为160元/平方米;水泥路面补助标准为130元/平方米;LED路灯新建补助标准为2200元/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