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局破題:2026年最新熱點背后的行業底層信號
先拆解近期三條熱點的實質含義:
▶ 海南"十五五"規劃提浮動堆+各省核電專項規劃陸續出臺(6月)——"十五五"規劃綱要(3月發布)明確"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沿海省份(浙江、廣東、福建、山東、遼寧、廣西、海南)在各自能源/高新技術專項中細化廠址保護、新機組前期推進、小堆及多用途堆布局。海南提浮動堆說明"玲龍一號"示范工程(昌江小堆)進展順利,決策層對小堆商用化信心增強。中研普華在市場調研中觀察到:"十五五"新核準將延續以"華龍一號"三代壓水堆為主力、高溫氣冷堆/小型堆擇機核準示范的雙軌思路,內陸核電"十二五/十三五"遺留爭議暫不放開,但沿海廠址儲備與保護被空前重視——廠址是不可再生戰略資源。
▶ 徐大堡3號機熱試成功+徐圩核能供熱廠開工+"玲龍一號"2026年投運在即(1—6月)——徐大堡(中俄合作VVER-1200/大亞灣外另一技術路線)熱試標志在建核電機組按計劃推進;徐圩項目(華龍一號+高溫氣冷堆耦合,專為連云港石化基地供工業蒸汽)標志核能從"只發電"向"電—熱聯供、服務高耗能產業脫碳"轉型;"玲龍一號"若按期投運將是全球首個陸上商用小型模塊化反應堆——中研普華提示:核能綜合利用(供暖、工業供汽、海水淡化、同位素生產、制氫)是"十五五"核電企業打開第二增長曲線的核心抓手,也是說服地方接受核電項目的重要利益交換機制(就地供汽/供暖降地方用能成本)。
▶《原子能法》施行+《核電廠退役準備管理暫行辦法》印發(2026年)——原子能法系統界定核燃料循環、核設施、核安全、核安保、核不擴散、放射性廢物管理、核損害賠償等頂層法律關系,結束核工業"小法散、無基本法"歷史;《退役準備管理辦法》要求核電廠營運單位在建造期即開始編制退役計劃、計提退役費用、開展源項調查——將全壽期成本顯性化,倒逼業主重視運行期間活化產物控制與廢物最小化。中研普華在可研編制中提示:新建項目財務模型中須足額計入退役基金折現提存,不可低估后端成本。
中研普華在相關產業分析報告中給出判斷:"十五五"期間國內核電年均新核準機組將維持在合理批量化水平,在建總規模保持全球第一,投運裝機穩步攀升——核電是"十五五"能源保供與低碳轉型交集下幾乎唯一可大規模替代煤電承擔基荷兼提供系統慣量的零碳電源,在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導致凈負荷波動加劇的背景下,核電機組(特別是具備調峰能力的新型設計)提供電壓與轉動慣量支撐的價值正被電網重新認識。
中國承諾"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碳中和",電力行業是最大碳排放源。風光裝機狂飆但具間歇性,儲能雖發展但長時儲能(周級以上)經濟性待解——核電可滿發運行、不受天氣影響、年利用小時數遠超其他電源(通常八千小時以上),是新型電力系統中不可替代的零碳基荷與慣性支撐源。
中研普華在行業調查中發現三重力量在"十五五"窗口期交匯:
能源安全:油氣進口依存度高,煤電受煤炭產能與碳約束雙向擠壓,水電剩余經濟可開發量有限且季不均衡——核電燃料能量密度極高(一公斤鈾235相當于約兩千噸標準煤)、天然鈾進口多元化(澳、哈、尼日爾、納米比亞等)、年耗量少、戰略儲備容易建立,是能源自主保障重要一環;
雙碳目標:核電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極低,每替代一千萬千瓦煤電可減少大量二氧化碳排放,是沿海高耗能省份完成能耗雙控和碳強度指標的重要抓手;
裝備制造自主與產業鏈拉動:"華龍一號"整機設備國產化率達極高比例,帶動材料(特種鋼、鋯合金包殼)、大型鍛件、主泵、數字化儀控系統(DCS)、核燃料組件全產業鏈升級——核電是典型"鏈主"工程,一臺機組拉動上下游數千家企業。
三、技術路線全景:華龍批量化為主、多路線并行示范
中研普華在《2026-2030年中國核電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咨詢報告》中將國內核電技術路線歸納為:
▍自主三代壓水堆——"華龍一號"(HPR1000)與"國和一號"(CAP1400)
華龍一號:中核集團與中廣核聯合研發,雙回路、177盒燃料組件、能動+非能動安全系統結合、單堆額定電功率約百萬千瓦級,完成首堆(福清5號、防城港3號)驗證后進入批量化建設階段(漳州、太平嶺、三澳、陸豐、徐大堡中方機組、招遠等)。中研普華提示:華龍一號已具備持續批量化供貨與標準工期控制能力,"十五五"新建壓水堆絕大多數采用此技術,部分項目探索"華龍一號2.0"(進一步優化造價、工期、可維護性)及后續3.0研發。
國和一號(CAP1400):國家電投(原AP1000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單堆額定電功率更大,非能動安全系統為主,依托三代依托項目(海陽、榮成石島灣擴建等)推進。與華龍一號形成國內三代技術"雙璧",均通過IAEA安全評審。
▍引進技術VVER系列(中俄合作)
徐大堡、田灣部分機組采用俄羅斯原子能公司VVER-1200/VVER-TOI技術,與華龍/國和形成技術多元格局,有利于吸收國際先進安全理念與工程管理經驗,中俄核能合作是地緣能源外交重要組成。
▍第四代——高溫氣冷堆(HTGR/HTR-PM)
石島灣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200MWt模塊式球床高溫氣冷堆+汽輪發電機組)全球首個四代堆商用示范已投產發電并供汽,驗證了"固有安全"(在任何事故工況下靠物理特性停堆、排出余熱不需主動干預)。"十五五"期間有望在石化園區耦合供汽場景推廣(徐圩項目即華龍一號+高溫氣冷堆組合),高溫氣冷堆還可用于高溫工藝熱(冶金、制氫)。
▍小型模塊化反應堆(SMR)——"玲龍一號"(ACP100)
中核集團研發、落地海南昌江,單模塊電功率較小、一體化布置、工廠預制現場組裝、可多模塊集群布置、適用海島供電、工業園區供汽、海水淡化。"玲龍一號"計劃2026年建成投運——若順利將開啟國內小堆商用元年,海南規劃提浮動堆亦是在此技術延伸方向上探索。中研普華判斷:小堆在"十五五"以示范為主,批量商業化需等首堆經完整燃料循環驗證經濟性、標準規范適配(特別是浮動/船用堆海事與核安全雙重監管)成熟后,"十六五"可能放量。
▍核聚變("三步走"第三步)——EAST、HL-3、CFETR與ITER合作
雖商業化尚需數十年,但"十五五"是國家聚變能研發加碼期:EAST(東方超環)持續刷新等離子體運行紀錄、HL-3(中國環流器三號)開展高參數物理實驗、CFETR(中國聚變工程測試堆)概念設計推進、ITER中方采購包持續交付(磁體饋線、真空室扇段等中國承擔關鍵部件)。5月底ITER理事會科技咨詢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在法召開,中方任輪值主席——中國在國際聚變工程中話語權提升。中研普華提示:核聚變屬前沿戰略投入,當前不產生現金流,但關乎遠期能源安全與技術制高點卡位,是核領域國家級科研院所與頭部央企布局重點。
中研普華將核電產業鏈拆為五大環節:
▍上游——鈾資源與核燃料循環
天然鈾勘探開采冶煉:國內(新疆、內蒙古、江西等)+海外權益礦(納米比亞、尼日爾、哈薩克斯坦、加拿大、澳大利亞),國家建立天然鈾戰略儲備平抑價格波動;
鈾濃縮(離心法)與元件制造:中核集團獨家擁有濃縮能力,生產UO₂芯塊、組裝成燃料組件(AFA系列、華龍一號專用組件等),自主化率近百分之百。中研普華在可研中提示:燃料組件長協通常隨機組EPCC合同一并鎖定,后市場(換料組件、格架、控制棒驅動機構)是運營期持續現金流。
▍中游——工程建設(EPC)與設備制造
核島設備:反應堆壓力容器(RPV)、蒸汽發生器(SG)、穩壓器、主泵、控制棒驅動機構(CRDM)、堆內構件、核級閥門、核級儀控(DCS,如和睦系統)、核燃料裝卸貯存系統——高壁壘、高附加值,中廣核工程、中核工程、國核工程為主要總包方,一重、二重、上重、哈電、東方電氣、上海電氣等為核心設備商;
常規島及BOP(電站配套設施):汽輪機、發電機、冷凝器、循環水系統、除鹽水站等,部分與火電通用但有核級抗震/質保等級要求;
工程建造:中國核建(各子公司)具核島土建安裝專屬資質,核安全文化要求極高,工期通常嚴格按里程碑節點控制(FCD→穹頂吊裝→冷試→熱試→裝料→商運)。
中研普華在行業調查中發現:"十五五"期間設備國產化進一步深化——核級DCS、主泵、爆破閥等關鍵曾依賴進口部件正逐步實現自主供貨或第二來源認證,降低"卡脖子"風險同時壓低后續換料與備件成本。
▍下游——電站運營與電力銷售
中核、中廣核、國電投(含原中電投核電資產)、華能(參控股)為四大控股運營商,部分項目引入地方能源投資集團參股。收入來源為上網電費(執行核電標桿電價與當地脫硫煤電價孰低原則或標桿價機制,部分老機組另有定價)及輔助服務補償(調峰、備用、黑啟動等逐步納入市場)。中研普華提示:隨著電力現貨市場推進,部分省份試點核電機組參與日前/實時市場或按固定合約外送,電價形成機制正從完全政府定價緩慢向"基準價+上下浮動/市場競價"過渡,需關注容量電價機制對核電收益的補充作用(部分省份已將核電納入容量補償討論)。
▍后端——放射性廢物處理與退役
低中放廢物近場處置(各省放射性廢物庫)、高放廢物深地質處置(北山地下實驗室推進中)、核設施退役準備(新建項目即需編制退役計劃并提存退役基金)。《核電廠退役準備管理暫行辦法》2026年施行使此環節規范化、前置化。
▍橫向拓展——核能綜合利用(Non-electric Applications)
工業供汽:徐圩項目為代表,向石化基地供飽和蒸汽/過熱蒸汽替代燃煤鍋爐;
區域供暖:海陽核電已向煙臺海陽市區供暖、紅沿河向瓦房店供暖——單個百萬千瓦級核電機組抽汽可滿足數百萬平方米采暖;
海水淡化:低溫多效蒸餾(MED)耦合核電抽汽,天津、山東、浙江等有規劃;
同位素生產與醫用:商用堆輻照生產碳-14、鈷-60、镥-177等醫用同位素,"和福一號"品牌已投放市場,是核技術應用(核藥、輻照滅菌)上游關鍵;
核能制氫(遠期):高溫氣冷堆出口溫度足夠驅動碘硫循環或高溫電解制氫,屬示范研究階段。
中研普華判斷:"十五五"期間核能綜合利用從"零星示范"走向"園區級標配"——新建沿海核電項目在可研階段即被要求論證就近工業供汽/供暖可行性,作為項目社會接受度與地方利益共享的重要條件。
五、中研普華產業觀察總結
站在2026年"十五五"開局節點,《原子能法》已施行、新機組批量化推進、徐圩核能供熱廠與"玲龍一號"標志多元利用破圈、海南等省"十五五"規劃明確浮動小堆探索、核聚變國際合作與國內裝置持續突破——多重力量疊加下中國核電行業底層邏輯已從"審慎恢復發展"切換為"積極安全有序批量化+核能綜合利用多元化+全產業鏈自主可控+全壽期安全透明運營"。
中研普華依托專業數據研究體系,對行業海量信息進行系統性收集、整理、深度挖掘和精準解析,致力于為各類客戶提供定制化數據解決方案及戰略決策支持服務。通過科學的分析模型與行業洞察體系,我們助力合作方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優化運營成本結構,發掘潛在商機,持續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
若希望獲取更多行業前沿洞察與專業研究成果,可參閱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最新發布的《2026-2030年中國核電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咨詢報告》,該報告基于全球視野與本土實踐,為企業戰略布局提供權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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