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交易是以可再生能源電力(如風電、光伏、水電等)為標的,通過市場化機制實現發電企業與用戶直接對接的電力交易模式,其核心在于同步交易電能與環境價值(以綠證為載體)。相較于傳統電力交易,綠電交易通過“證電合一”機制,確保用戶獲得的電力具備可追溯的綠色屬性,從而滿足企業ESG(環境、社會與治理)合規、碳減排目標及國際市場準入等需求。
自2021年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批復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開展綠電交易試點以來,綠電交易從區域性探索逐步擴展至全國性市場,成為推動可再生能源消納、優化能源結構、助力“雙碳”目標實現的關鍵工具。其發展不僅涉及電力市場改革,更與碳市場、綠證市場、國際碳關稅政策等深度關聯,形成多維度、跨領域的復雜系統。
市場規模與增長動力
根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4-2029年中國綠電交易行業市場深度調研與發展趨勢報告》顯示,市場規模持續擴張:綠電交易自試點啟動以來呈現爆發式增長。初期,交易主體以風電、光伏項目為主,隨著市場機制完善,水電、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納入交易范圍。交易周期從年度、月度向多年期協議延伸,部分企業通過簽訂10-20年長期購電協議(PPA)鎖定綠電供應,為新能源項目提供穩定收益預期。
需求側驅動強化:外向型企業、高耗能行業及承諾碳中和目標的企業成為綠電消費主力。例如,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的實施迫使出口企業通過購買綠電降低隱含碳排放;跨國公司為滿足RE100(100%使用可再生能源電力)倡議,加大綠電采購力度。此外,國內ESG評級體系與綠色金融政策的完善,進一步激發企業通過綠電交易提升環境績效的動力。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快速增長為綠電交易提供基礎支撐。截至2023年,中國可再生能源裝機占比已超50%,歷史性超越火電。然而,新能源的間歇性與波動性對電網穩定性構成挑戰,綠電交易通過市場化價格信號引導發電企業優化出力曲線,同時激勵用戶調整用電行為,促進供需動態平衡。
機制創新與政策突破
交易機制迭代升級:綠電交易從單一電量交易向“電量+環境價值”雙維度交易演進。國家能源局發布的《綠色電力交易專章(征求意見稿)》明確,綠電交易包含電能量價格與綠色環境溢價,分別反映發電成本與環境權益價值。此外,跨省區交易規則逐步完善,通過“省間與省內強耦合、批發與零售緊連接”模式,破解區域壁壘,促進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
電碳市場協同深化:綠電交易與碳市場、綠證市場的銜接機制加速構建。例如,綠證作為綠電環境權益的唯一憑證,其核發與劃轉與碳市場配額分配、碳關稅核算等場景深度融合,避免環境價值重復計算。部分省份試點將綠電消費納入碳排放核算體系,企業購買綠電可相應抵扣碳排放配額,形成“電力-碳”雙市場聯動效應。
政策支持體系完善:從國家層面到地方層面,綠電交易政策框架逐步健全。例如,國家發改委明確鼓勵發用雙方簽訂多年期綠電購買協議;上海、河北等地出臺配套政策,對參與綠電交易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金融支持;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發布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規范交易流程與結算機制。
區域試點與模式探索
蒙西電網試點突破:2024年,蒙西電網成為繼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后第三個綠電交易試點,其獨特性在于覆蓋“三北”地區新能源富集區與高耗能產業集聚區,為解決跨省區綠電消納與高耗能企業低碳轉型矛盾提供實踐樣本。試點通過優化省間通道利用率、建立靈活的合同調整機制,推動綠電從“區域自循環”向“全國大市場”轉型。
省間交易機制創新:針對跨省區交易中輸電損耗成本高、交易手續繁瑣等問題,部分省份探索“聚合交易”模式,允許分布式新能源通過聚合商參與市場;同時,引入區塊鏈技術實現綠證全生命周期追溯,提升交易透明度與可信度。例如,上海通過“多年期+年度”交易模式,與山西、寧夏等省區開展跨區域綠電合作,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與碳足跡。
市場主體博弈
發電側:新能源企業主導,傳統能源企業轉型:風電、光伏企業憑借成本下降與政策傾斜,成為綠電供應主力;水電企業依托穩定出力特性,在跨省區交易中占據優勢;傳統火電企業通過參與調峰、儲能配套等方式,向“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模式轉型,以獲取綠電交易資格。
用戶側:差異化需求驅動分層市場:外向型企業、高耗能企業與中小企業形成差異化需求:前者追求綠電的國際認可度與碳減排效益,對價格敏感度較低;后者更關注成本與供應穩定性,需通過聚合交易、綠電套餐等方式降低參與門檻。此外,居民用戶通過社區太陽能項目、虛擬電廠等模式間接參與綠電交易,推動市場向C端延伸。
中間服務機構:專業化分工深化:電力交易中心、綠證核發機構、碳咨詢公司等中間服務機構在市場中的角色日益重要。例如,北京電力交易中心通過制定標準化合同范本、開發交易平臺,降低市場主體參與成本;第三方認證機構通過提供綠電溯源、碳足跡核算等服務,增強交易公信力。
區域競爭與合作
資源稟賦與需求錯配加劇區域分化:新能源富集的“三北”地區(華北、西北、東北)與高耗能產業集聚的東部沿海地區形成供需逆向分布,導致跨省區交易需求旺盛。然而,省間通道容量有限、交易機制不暢等問題制約資源優化配置,部分地區出現“棄風棄光”與“綠電短缺”并存的現象。
區域合作模式創新:為破解區域壁壘,部分省份通過共建跨省區綠電輸送通道、聯合制定交易規則等方式深化合作。例如,長三角地區建立統一的綠電交易平臺,實現用戶資質互認、交易信息共享;京津冀地區探索“綠電+碳匯”交易模式,將區域生態補償機制與綠電市場銜接。
國際競爭與標準對接
國際綠證市場擠壓國內空間:目前,國際主流綠證體系(如I-REC、APX TIGRs)憑借嚴格的核發標準與全球認可度,占據高端市場;國內綠證因可追溯性不足、與碳市場銜接不暢等問題,國際競爭力較弱。例如,部分跨國企業為滿足歐盟碳關稅要求,優先選擇國際綠證進行碳減排核算,導致國內綠證需求受限。
標準互認進程加速:為提升國際話語權,中國積極參與國際綠證標準制定,推動國內綠證與ISO、IEC等國際標準對接。同時,通過簽署雙邊互認協議、建立國際碳交易聯動機制等方式,逐步擴大國內綠證的國際應用場景。例如,中歐綠電交易合作項目試點將國內綠證納入歐盟碳關稅核算體系,為出口企業提供合規解決方案。
市場化機制深化
價格信號引導資源配置:隨著電碳市場協同深化,綠電交易價格將更充分反映供需關系與碳成本。例如,高耗能企業購買綠電可享受電價優惠,而未完成消納任務的企業需支付高額碳價,形成“激勵-約束”并行的市場機制。
多年期交易成為主流:為降低新能源項目投資風險,多年期綠電交易占比將持續提升。發電企業通過簽訂長期協議鎖定收益,用戶通過固定電價規避市場波動風險,形成雙贏局面。例如,巴斯夫與國家電投簽署25年綠電PPA,為其湛江基地提供穩定綠色電力供應。
跨區域協同與技術創新
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綠電交易將深度融入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通過完善省間交易規則、優化通道利用率、建立輔助服務市場等方式,破解區域壁壘,實現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例如,特高壓輸電技術與柔性直流電網的應用,將降低跨省區交易損耗,提升綠電輸送效率。
數字技術賦能市場透明度: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將廣泛應用于綠電交易全流程。例如,區塊鏈技術可實現綠證核發、交易、注銷的全程可追溯,避免數據造假;大數據分析可精準預測綠電供需曲線,優化交易策略;AI算法可自動匹配發電企業與用戶需求,降低交易成本。
國際互認與綠色金融創新
國際標準對接與互認:中國將加快構建與國際接軌的綠證核發與認證體系,通過參與國際組織、簽署多邊協議等方式,提升國內綠證的國際認可度。例如,推動國內綠證納入RE100、科學碳目標倡議(SBTi)等國際框架,為企業出口提供合規支持。
綠色金融產品創新:綠電交易將與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碳金融等工具深度融合,形成多元化金融支持體系。例如,銀行可為參與綠電交易的企業提供低息貸款;碳期貨、綠電期權等衍生品可幫助市場主體對沖價格風險;綠色基金可投資新能源項目,分享綠電交易收益。
政策與制度保障
頂層設計完善:國家將出臺更系統的綠電交易法規,明確市場主體權利義務、交易規則、監管機制等核心要素,為市場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例如,《電力市場法》的立法進程將加速,將綠電交易納入法律框架。
配套政策協同:財政、稅收、產業政策將形成合力,支持綠電交易發展。例如,對購買綠電的企業給予稅收減免;對新能源項目提供補貼與低息貸款;將綠電消費納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標,推動區域綠色轉型。
欲了解綠電交易行業深度分析,請點擊查看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4-2029年中國綠電交易行業市場深度調研與發展趨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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