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4日,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兼競爭專員維斯塔格在社交媒體上表示,歐盟于當天對蘋果公司處以18.4億歐元罰款,原因是其在音樂流媒體應用分發市場中濫用主導地位。
歐盟表示,蘋果公司非法阻止了應用開發者向用戶提供在蘋果應用商店之外更便宜的音樂訂閱服務信息。
歐盟這一決定源于瑞典音樂流媒體服務平臺Spotify于2019年對蘋果公司提出的投訴,該投訴涉及蘋果對其應用商店征收30%傭金等內容。
對于歐盟委員會的處罰決定,蘋果表示將提起上訴。
蘋果公司官網4日發布長文聲明稱:“盡管歐盟委員會未能發現任何可信的證據證明消費者受到了傷害,但這一決定還是做出了,并且忽視了存在一個蓬勃發展、競爭激勵、增長迅速的市場這一事實。”
聲明中提到,Spotify公司是這一決定的主要擁護者,同時也是最大受益方。Spotify目前在歐洲音樂流媒體市場上占據了56%的份額,超過最接近的競爭對手兩倍以上,而從未就幫助其成為全球知名品牌所獲得的服務向蘋果支付過任何費用。這是因為Spotify沒有通過app,而是在自己的網站上出售訂閱。蘋果不會對這些交易收取傭金。
Spotify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應歸功于App Store,以及Spotify用以構建、更新,并與全球蘋果用戶分享其app的各種工具和技術。然而Spotify想要為滿足其利益篡改規則,在其app中嵌入訂閱價格而不使用App Store的app內購買系統。
從2015年起,Spotify與歐盟委員會展開合作,在幾乎毫無現實依據的情況下進行一項調查。他們聲稱數字音樂市場已經陷入停滯,蘋果在限制競爭對手的發展。在接下來的八年里,歐盟委員會和Spotify進行了超過65次會面,并三次試圖對蘋果提出指控。
聲明稱,歐盟委員會在其新規則——《數字市場法案》(DMA)生效前夕公布了這一決定。歐盟委員會的決定顯然無法得到現有競爭法的支持,此舉是在DMA成為法律前強行實施此法案。
蘋果表示,諷刺的是,這一決定以競爭之名,鞏固了一家成功歐洲企業在數字音樂市場的領跑者地位。
2022年7月,歐盟通過《數字市場法案》。根據該法案的標準,歐盟將谷歌母公司Alphabet、亞馬遜、蘋果、Meta、微軟等企業認定為“守門人”,并對這些企業的一系列經營行為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整改期限。
歐盟聲稱,相關舉措將有效保護用戶、開發者和中小科技公司的市場權利。例如,根據該法案,蘋果必須允許用戶從其他應用商店網站下載iOS應用程序,蘋果商店必須允許開發者在用戶進行數字商品交易時,使用第三方支付服務,并允許開發者在iOS應用程序中植入外部鏈接引導用戶跳轉至開發者網站完成數字交易。
此前,蘋果的相關條款曾被其他企業質疑為“霸王條款”“壟斷條款”。對此,蘋果極力為其產品生態的合理性進行辯解,以保障公司在市場中的強勢地位。但是面對態度堅決的歐盟,蘋果也不得不作出改變,于當地時間2024年1月25日在其官網宣布將采取多項措施,以達到《數字市場法案》的反壟斷整改要求。有媒體評論稱,其他國家拆不掉的蘋果“圍墻花園”,被歐盟《數字市場法案》推倒了。
長期以來,各界對歐盟從嚴監管大型科技公司褒貶不一。有觀點認為,從嚴監管保護了市場活力和用戶隱私,避免大型科技公司借助壟斷地位破壞市場競爭;也有觀點認為,監管過嚴,限制了企業正常發展,是歐洲缺少大型科技公司的重要原因之一,也阻礙了歐洲互聯網科技進步,讓歐盟在全球競爭中逐漸失去主動權。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數字市場法案》的全面生效,歐盟對科技行業的監管力度將會持續增強。
在全球人工智能技術革命及數字經濟背景下,軟件作為機器的靈魂是實現智能的核心基礎,以軟件定義實現人機物融合環境下軟件“基礎設施化”、萬物皆可互聯,一切均可編程針對泛在化資源的軟件定義正在重塑傳統的信息技術體系,成為信息技術產業發展的重要趨勢。
第三方軟件是指由非軟件編制方的其他組織或個人開發的軟件,它通常不能直接與非線性卡掛靠進行輸入/輸出,但可以對已進入硬盤陣列的視音頻素材進行加工處理和編輯,或者制作自己的二維和三維圖像再與那些視頻素材合成,合成后的作品再由輸入/輸出軟件輸出。這些軟件的品種非常豐富,功能十分強大,有些甚至是從工作站轉移過來的。
上游環節:
基礎技術與工具提供商:這些公司提供第三方軟件開發所需的基礎技術、工具和框架。例如,開發工具、編程語言、操作系統、數據庫等。這些基礎技術和工具為軟件開發者提供了開發環境,降低了開發難度,提高了開發效率。
硬件設備供應商:硬件設備是軟件運行的基礎,包括服務器、存儲設備、網絡設備等。硬件設備供應商為軟件開發者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持,確保軟件能夠在各種設備上穩定運行。
中游環節:
第三方軟件開發:這是產業鏈的核心環節,包括軟件的設計、編碼、測試等工作。開發者根據市場需求和技術趨勢,開發出各種功能強大、易于使用的第三方軟件。
定制化軟件開發:除了通用的第三方軟件外,還有一些公司或個人提供定制化軟件開發服務,根據客戶的特定需求,開發出符合其需求的軟件解決方案。
下游環節:
軟件分發與銷售渠道:這些渠道包括應用商店、軟件下載網站、社交媒體等,負責將軟件分發給最終用戶。通過與這些渠道合作,軟件開發者可以將軟件推廣給更廣泛的用戶群體。
最終用戶:最終用戶是軟件產業鏈的終端環節,他們通過使用第三方軟件來滿足自己的需求,如辦公、娛樂、學習等。最終用戶的滿意度和忠誠度直接影響到軟件的市場表現和發展前景。
根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3-2028年第三方軟件行業深度分析及投資戰略研究咨詢報告》顯示:
在第三方軟件行業產業鏈中,上游環節為中游環節提供必要的技術和工具支持,中游環節則通過開發出優秀的軟件產品來滿足下游環節的需求。同時,下游環節的用戶反饋和需求也反過來影響上游和中游環節的發展和改進。
常見的第三方軟件包括各種應用程序、游戲、遠程控制軟件等。例如,知乎第三方客戶端 Hydrogen、Splashtop、AnyDesk、Chrome Remote Desktop、Microsoft Remote Desktop、VNC Connect等遠程控制軟件,以及Getjar、Mobogenie Market、SlideME、F-Droid、Aptoide、Uptodown等提供應用程序下載的網站。
第三方軟件行業市場前景
新一代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軟件及信息化行業中得到了廣泛應用,為產業提供了新的增長點和競爭優勢。
2023年,全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規模以上企業超3.8萬家,累計完成軟件業務收入123258億元,同比增長13.4%。
信息技術服務收入81226億元,同比增長14.7%,高出全行業整體水平1.3個百分點,占全行業收入比重為65.9%。其中,云服務、大數據服務共實現收入12470億元,同比增長15.4%,占信息技術服務收入的15.4%,占比較上年同期提高0.5個百分點;集成電路設計收入3069億元,同比增長6.4%;電子商務平臺技術服務收入11789億元,同比增長9.6%。
我國軟件及信息化行業形成了以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為代表的一批創新高地和產業集群,培育了以華為、阿里巴巴、騰訊、百度等為代表的一批領軍企業和獨角獸企業,構建了以中國軟件工業協會、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等為代表的一批行業組織和研究機構,打造了以中關村軟件園、張江高科技園區等為代表的一批創新平臺和載體,形成了一個完善的產業生態系統。
隨著信息化和數字化的推進,各行各業對軟件的需求不斷增長。企業為了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優化管理等,對軟件的需求越來越強烈。
同時,個人用戶對軟件的需求也在不斷增長,如社交媒體、游戲、教育等軟件受到廣泛歡迎。受益于我國軟件業發展和預期持續向好,疊加政策的大力支持,越來越多的軟件企業選擇通過IPO的方式來拓展融資渠道,并進一步擴大業務規模。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第三方軟件行業也在不斷創新和進步。新技術如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的應用,為第三方軟件的開發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和可能性。這些技術的應用使得軟件更加智能化、高效化,能夠更好地滿足用戶需求。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及投資者能否做出適時有效的市場決策是制勝的關鍵。報告準確把握行業未被滿足的市場需求和趨勢,有效規避行業投資風險,更有效率地鞏固或者拓展相應的戰略性目標市場,牢牢把握行業競爭的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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