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從六個方面構建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圍繞“防范和懲處碳排放數據造假行為”等作出有關規定。
碳排放權交易是通過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助力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來,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穩步推進。上線交易以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整體平穩,年均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約51億噸,占全國總排放量的比例超過40%。
截至2023年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共納入2257家發電企業,累計成交量約4.4億噸,成交額約249億元,碳排放權交易的政策效應初步顯現。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長賴曉明表示,《條例》首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明確了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是指導我國碳市場運行管理的法律依據,在碳市場發展方面具有里程碑意義,為充分發揮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化機制的作用,進一步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不斷拓展碳市場的廣度和深度,為加快打造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此之前,生態環境部于2021年3月對《條例》公開征求意見。2021年7月,全國碳市場正式啟動,業界對《條例》的出臺一直保持期待。
2024年1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對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的分配、碳排放數據質量的監管、配額的清繳以及交易運行等機制作出規定,并進一步完善協同監管的制度,更好防范市場風險,從而促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規范有序運行和健康發展,為我國“雙碳”目標的實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竺效介紹,《條例》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條例》出臺之前,碳排放權交易管理主要依靠部門規章來進行。”
他介紹,2014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規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工作。2020年12月,生態環境部公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規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
相較于前述部門規章,《條例》屬于位階更高的行政法規,在制度內容方面則在充分吸收借鑒已有規章內容的基礎上,結合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國家目標承諾和工作部署,圍繞有效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這一碳達峰碳中和領域的工作重點,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交易及相關活動提出了更加明確的管理要求。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條例》對排放數據真實性高度關注。在防范和懲處碳排放數據造假行為方面,《條例》主要從四個方面作了規定:一是強化重點排放單位主體責任;二是加強對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
三是強化監督檢查;四是加大處罰力度。對在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檢驗檢測、年度排放報告編制和技術審核中弄虛作假的,規定了罰款、責令停產整治、取消相關資質、禁止從事相應業務等嚴格的處罰,并建立信用記錄制度。
在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徐華清看來,夯實碳排放數據管理根基,是激發碳市場建設和發展的內生動力。“
可靠的數據質量是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康運行的基礎,而重點排放單位是切實提高數據質量管理水平的關鍵。”他表示,作為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重要主體和直接利益相關者,當前部分重點排放單位存在碳排放管理能力較弱、缺乏完備的內部數據管理和碳資產管理制度體系、未合理設置專職管理崗位。
《條例》對于數據質量管理的要求,有助于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及相關技術服務機構對碳排放數據質量的規范化和常態化管理。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條例》明確了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展。2011年10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湖北、深圳等地啟動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試點工作,隨著2017年12月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2021年7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上線交易,地方碳市場何去何從也引發關注。
賴曉明談到,《條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市場。“全國碳市場與目前正在運行的地方碳市場各自獨立運行。此外,為避免重復管理,已納入全國碳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不再參與相同溫室氣體種類和相同行業的地方碳市場交易。”他提示。
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路孚特碳高級分析師譚琭玥也關注到了這一規定。此外,她補充,完善現有市場的制度規范,也是本次《條例》的重要內容。
“對于《條例》施行前建立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應當參照《條例》的規定健全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加強監督管理。”譚琭玥對《金融時報》記者分析稱,作為中國碳市場政策文件的頂層設計,《條例》對未履約企業的處罰力度大幅提升。“此前,未履約的罰款是3萬元,而《條例》規定未清繳的碳排放配額清繳時限前1個月市場交易平均成交價格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大大增加了懲罰力度,有助于提升市場有效性。”她談到。
對于碳交易主體、碳交易活動及碳市場風險的監管力度也將進一步加強。根據《條例》,將禁業限制人員參與交易、操縱市場、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活動全面納入交易監管。
具體來看,操縱市場和擾亂市場秩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欺詐、惡意串通、散布虛假信息等。相關罰則體現了碳市場的嚴肅性,也對正常按照規定購入配額完成清繳的企業起到了保護作用。
本次《條例》一個重要的規定是在免費分配的基礎上引入了有償分配。“《條例》明確了全國碳市場配額分配思路和方向,配額實行免費分配,并根據國家有關要求逐步推行免費分配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方式。”賴曉明談到,一方面,以免費分配為主是全國碳市場的核心分配思路。另一方面,全國碳市場未來將逐步引入有償分配。
在賴曉明看來,有償分配機制的引入可以進一步增強企業“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的低碳發展意識,通過有償分配形成的一級市場可以提供最基本的流動性和履約保障,同時一級市場的價格也可以對二級市場形成參考和聯動,進一步發揮碳定價功能。
譚琭玥認為,有償分配(拍賣)等市場調節機制如成功施行,此前賣方惜售、買方集中被動履約等交易行為可能會下降。
從國內外碳市場來看,常規的調節機制一般通過制定某些觸發條件,對市場中的配額供需或者價格進行調節,例如公開市場操作(拍賣、回購等)、調節減排量抵消使用要求等。
此外,針對碳排放權交易產品,《條例》第六條規定,碳排放權交易的產品包括碳排放配額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現貨交易產品,換言之,目前市場將是一個“現貨市場”。
“我國碳市場尚處在發展初期,交易產品以配額現貨為主,配額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向重點排放單位進行發放,重點排放單位獲得配額后即可通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交易。
未來,結合碳排放管理有關要求,其他圍繞碳排放權的現貨交易產品經國務院批準后納入全國碳市場進行集中統一交易。”賴曉明解釋。
譚琭玥提示記者,重點關注第三十二條有關民航行業的變化。“《條例》提到,根據實際需要,結合民用航空等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的特點,對民用航空等行業的重點排放單位名錄制定、碳排放配額發放與清繳、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核算和年度排放報告報送與核查等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她告訴記者,此部分在之前未提及。
“放眼國際市場,歐盟碳市場目前是只納入歐盟以內航空,但是歐盟碳市場指令里面也提到對于國際航空業碳抵消與削減機制corsia的豁免將在2027年失效,所以很有可能屆時歐盟碳市場將擴大航空業的覆蓋范圍,納入來往歐盟的所有國際航班。”譚琭玥介紹。
據其團隊估算,擴大覆蓋范圍后,納入歐盟碳市場的航空業的年度碳排放將從目前的5000萬噸上升到至少8000萬噸。在此背景下,中國國家碳市場如果能加速納入民用航空,也將幫助該行業更有力地應對來自歐盟碳市場機制的挑戰。
在推進“雙碳”目標背景下,碳交易機制作為市場化推進節能降碳的重要政策措施,將迎來發展的大時代。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達4.326億噸,累計成交額達242.1億元,當日全國碳市場收盤價為72.70元/噸。
2023年是2021、2022年度碳排放的清繳年,隨著分配、核查、履約等政策文件的出臺,市場交易意愿逐步增強,8-12月市場成交量大幅攀升。2023年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年度成交額為144.44億元。其中,掛牌協議交易成交額25.69億元,大宗協議交易成交額118.75億元。
根據中研普華研究院撰寫的《2023-2028年中國碳排放交易行業發展前景及投資風險預測分析報告》顯示:
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加快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雙碳”目標已提出三年,應對氣候變化,市場化手段發揮著重要的作用。2021年7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下稱“全國碳市場”)啟動,同時也成為全球最大的碳市場。
全國碳市場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綠色低碳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綠色引擎”,也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碳減排關系、切實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的轉變提供有效途徑。
作為全國碳市場“碳資產大腦”與“碳交易樞紐”,中碳登承擔了全國碳市場的注冊、登記、清結算等重要職能。自組建以來,中碳登高速運轉,護航全國碳市場這個全球最大碳市場。
擴容也蘊藏著巨大的市場機會。隨著更多行業納入,碳市場的規模將會大幅擴大,也將為企業提供更多的碳交易機會,企業可以通過參與碳交易,獲得額外的收入來源。同時,碳交易也可以促使企業進行減排投資,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成本,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碳市場完成八大行業(電力、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航空)覆蓋后,控排企業數量將到達8000家到10000家之間。未來中國碳市場如果完全金融化之后,交易量有可能超500億噸,單價有可能超過200元,交易金額有可能超過10萬億元。
數據顯示,“十四五”期間,年碳排放總量預計至少在70億噸,涵蓋衍生品的交易規模可達6000億元。當前,全國碳市場正處在從地方試點到全國統一碳市場過渡的窗口期。全國共有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長江經濟帶就占了3個。
據“全國碳交易”微信公眾號消息,2023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碳排放配額年度成交量2.12億噸,年度成交額144.44億元,日均成交量87.58萬噸。
總體來看,全國碳市場上線運行以來,市場運行健康有序,交易規模逐漸擴大,交易價格穩中有升,企業交易更加積極,市場活力逐步提高。
12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審定與減排量核查實施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該規則適用于符合《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的行業領域所屬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其中包括了造林碳匯、并網光熱發電、并網海上風力發電、紅樹林營造四項目開發方法學。
2023年全國碳市場的交易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一至四季度成交量分別占全年總成交量的2%、2%、25%、71%,10月成交量9305.13萬噸為全年度峰值。
總體來看,全國碳市場上線運行以來,市場運行健康有序,交易規模逐漸擴大,交易價格穩中有升,企業交易更加積極,市場活力逐步提高。
碳市場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抓手,也是節能降碳的體制機制創新。2021年7月,全國碳市場啟動,覆蓋火電行業2162家重點排放單位,并且成為全球運行規模最大的碳市場,碳排放總量高達45億噸。
全國碳市場運行已滿兩周年,碳價平穩有序上升。上海環境交易所數據顯示,截至12月22日,全國碳排放配額總成交量1,666,253噸,總成交額133,944,885.60元,當日每噸收盤價80.64元,較前一日上漲3.62%。
2024年將是綠色金融、碳金融持續落地深耕的一年。業內人士認為,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這五篇大文章,代表了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五大方向,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也是金融助力我國“雙碳”愿景戰略目標的重要抓手。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及投資者能否做出適時有效的市場決策是制勝的關鍵。中研網撰寫的碳排放交易行業報告對中國碳排放交易行業的發展現狀、競爭格局及市場供需形勢進行了具體分析,并從行業的政策環境、經濟環境、社會環境及技術環境等方面分析行業面臨的機遇及挑戰。
同時揭示了市場潛在需求與潛在機會,為戰略投資者選擇恰當的投資時機和公司領導層做戰略規劃提供準確的市場情報信息及科學的決策依據,同時對政府部門也具有極大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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