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要進行反壟斷申報?什麽情況下需要進行反壟斷申報?
反壟斷是市場經濟中的一種重要的經濟行為,對於促進市場充分競爭具有重要作用。反壟斷的宗旨是反對壟斷,反對限製競爭,保護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當前在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製的過渡中,一些形形色色的限製競爭行為不僅損害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而且阻礙國家經濟和技術的發展。此外,隨著國內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大量外國企業和外國商品進入我國的市場,與國內的企業展開激烈的競爭,特別是那些掌握著高科技和有著資金優勢的跨國公司通過並購手段在我國取得市場支配地位,進而濫用市場勢力,限製競爭,甚至危害我國經濟安全。因此,無論是從國內經濟發展的需要還是市場主體之間競爭秩序的維護,反壟斷勢在必行。
2021年3月和8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對充實反壟斷監管力量、增強監管權威性作出重要指示。
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下,2021年11月18日,國家反壟斷局正式掛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甘霖任首任局長。國家反壟斷局是由國務院新組建的副部級國家局,設置反壟斷執法一司、反壟斷執法二司和競爭政策協調司三個司局,前二者分別負責案件執法、並購審查,競爭政策協調司則在研提反壟斷政策、開展國際交流的同時,對案件辦理情況進行復核把關,三者職責明確、相互製約,實現案件查辦與復核審理「查辦分離」。
此次國家反壟斷局的掛牌,是繼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反壟斷執法統一之後的又一重大舉措。這一掛牌和升級進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國反壟斷執法的體製機製,提升反壟斷執法工作的統一性、權威性。
經營者集中
反壟斷法上的經營者集中是經營者通過合並、購買股權或資產等各種不同的方式,引發或強化獨立市場力量間聯系的行為,其實質在於原本相互獨立的經營者之間的控製關聯關系發生變化。
經營者集中主要包括以下三種形式:經營者合並;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製權;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製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當相關市場主體滿足以下條件時應進行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
1.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範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2.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
我們能做什麽?
金融服務和互聯網行業
該類型經營者在營收統計方面較為復雜,一般參照商務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製定的《金融業經營者集中申報營業額計算辦法》對其營業額進行計算,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於金融業、互聯網行業的特殊性,中研普華往往還會結合公司具體的產品類型和服務範疇及其用戶群體規模(尤其是付費群體規模)進行驗證,以幫助申報的企業尋找到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最合適的統計口徑。
行業市場規模是計算經營者集中後市場份額的依據之一,關於行業市場規模的統計,國家及地方統計部門,往往體現的是行業規模以上企業的數據,行業中大量存在的中小企業的經營數據相對較難獲取,這時以行業規模以上企業的市場規模計算出來的經營者集中後的市場份額就會相對市場實際情況偏高。中研普華關於行業市場總體規模的計算,是在國家及地方統計部門統計數據(規模以上企業市場份額)的基礎上,結合行業普遍認可的市場結構及競爭結構對行業總體市場規模進行推算,這樣計算出的行業市場規模和經營者集中後的市場份額才會更加接近市場的客觀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規定,企業在進行反壟斷申報時,應向執法審查機構提交申報書、集中對相關市場競爭狀況影響的說明、集中協議、參與集中的經營者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等文件。
經營者集中(合並)對自身影響的說明
經營者集中(合並)對參與集中(合並)的經營者而言,其影響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對經營者經營範圍的影響:如果是橫向集中(合並),經營者的經營範圍可能不會發生較大的變化;如果是縱向集中(合並),則經營者的經營範圍會發生一定的變化;
2)對經營者經營規模的影響:無論是橫向集中還是縱向集中,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其經營規模相較集中之前勢必會有一定的增加,經營規模的增加,對於經營者而言,其競爭策略、產品策略和對價格的控製能力都會有較大的影響;
3)對經營者財務報表製作的影響:參與集中(合並)的經營者在集中(合並)後,其財務報表也會由原來單一企業的財務報表調整為集中後的合並報表,財務報表統計範圍的變化,最終會對經營者年度營收數據造成影響,其市場份額的計算也將會因此受到影響;
4)對經營者競爭手段的影響:參與集中(合並)的經營者在集中後其對市場的影響力較之集中前有所提升,這會促使其競爭手段的優化和改變,競爭手段作為市場競爭情況的重要體現,是經營者集中(合並)對競爭狀況影響說明的重要組成部分。
對同市場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影響的說明
參與集中(合並)的經營者其集中(合並)除了對自身產生影響以外,還會對處於同一市場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產生影響:
1)對其它經營者市場定位的影響:在特定的市場中,市場需求相對較為固定,參與市場競爭的多個主體會依據自身優勢,選擇合適的定位和細分賽道,經營者集中(合並)後,會對同一市場範圍內的其它競爭主體的市場定位造成一定的影響;
2)對其它經營者目標市場和目標群體的影響:如前所述,經營者集中(合並)會對其它市場競爭參與者的市場定位產生較大的影響,市場定位的調整和改變也就意味著其目標市場和目標群體的改變;
3)對其它經營者競爭優劣勢的影響:競爭優勢是一種相對的概念,參與集中(合並)的經營者在集中(合並)後,其競爭優勢相較集中(合並)之前會有一定幅度的提升,這其實就是變相的削弱了同一市場中的其它競爭參與者的競爭優勢;
4)對其它經營者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影響:一般而言,參與集中(合並)的經營者對於其它競爭者的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不會產生較大的影響,但參與集中(合並)的經營者的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可能會因為集中(合並)而發生改變,這會對行業內的其它競爭者形成示範效應,因此也有可能會對其它競爭者的商業模式和盈利模式產生影響;
5)對其它經營者運營情況的影響:特定市場的某種需求在一定時間內往往相對較為穩定,集中(合並)會使得參與集中(合並)的經營者的市場份額擴大,這勢必會對其它市場競爭的運營情況產生較大的影響;
6)對其它經營者未來發展戰略的影響:參與集中(合並)的經營者的集中(合並)行為會對其它競爭者未來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其它競爭者出於對未來發展的預期,也會隨之調整其未來發展戰略。
對行業競爭狀況影響的說明
經營者集中(合並)除了會對企業(經營者自身及其它企業)產生較大的影響,經營者的集中(合並)行為也會對行業產生較大的影響:
1)對行業競爭格局的影響:在對行業競爭格局進行分析時,往往會采用市場集中度指標進行體現,即少數幾家市場頭部企業的合計市場規模占行業總體市場規模的比例,市場集中度越高,對行業充分競爭發展越不利;反之,市場集中度越低,表明單家企業對市場的控製力相對較低,越有利於市場的公平競爭。經營者集中(合並)會使得參與者市場份額變大,進而使得市場集中度提升,這對行業競爭會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2)對行業整體競爭力的影響:參與集中(合並)的經營者會迫使其它經營者努力提升自身的競爭力,以便在市場競爭中得以生存和發展,從這個角度來看,經營者集中(合並)有利於行業「優勝劣汰」,有利於行業整體競爭力的提升和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申報書
申報書應當載明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的名稱、住所、經營範圍、預定實施集中的日期,並附申報人身份證件或者註冊登記文件,境外申報人還須提交當地公證機關的公證文件和相關的認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報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集中對相關市場競爭狀況影響的說明
包括集中交易概況;相關市場界定;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及其對市場的控製力;主要競爭者及其市場份額;市場集中度;市場進入;行業發展現狀;集中對市場競爭結構、行業發展、技術進步、國民經濟發展、消費者以及其他經營者的影響;集中對相關市場競爭影響的效果評估及依據。
1.證明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市場份額較低:
對於橫向集中,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同一相關市場所占市場份額之和小於15%;對於縱向集中,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上下遊市場所占市場份額均小於25%;對於混合集中,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與交易有關的每個市場所占市場份額均小於25%。
2.證明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境外設立合營企業或者收購境外企業不構成對市場的控製:
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中國境外設立合營企業或者收購境外企業股權或者資產,該合營企業或者境外企業不在中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的,可以作為簡易案件申報。
3.證明集中前後共同控製方數量減少或者由共同控製變為單獨控製:
由兩個以上經營者共同控製的合營企業,通過集中被其中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經營者控製的,可以作為簡易案件申報。
為什麽要找我們?
1.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市場份額及其對市場的控製力:
市場份額是分析相關市場結構、經營者及其競爭者在相關市場中地位的重要因素。市場份額直接反映相關市場結構、經營者及其競爭者在相關市場中的地位。
2.相關市場的市場集中度:
通常情況下,相關市場的市場集中度越高,集中後市場集中度的增量越大,集中產生排除、限製競爭效果的可能性越大。市場集中度通常用行業集中度指數來衡量,行業集中度指數等於集中所涉相關市場中前N家經營者市場份額之和。
3.經營者集中對市場進入、技術進步的影響:
市場進入是否通暢是判斷競爭是否受到排擠和限製的重要指標。經營者集中可能提高相關市場的進入壁壘,集中後經營者可行使其通過集中而取得或者增強的市場控製力,通過控製生產要素、銷售渠道、技術優勢、關鍵設施等方式,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更加困難。
如果集中所涉及的相關市場進入非常容易,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就能夠對集中交易方的排除、限製競爭行為作出反應,並發揮遏製作用,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抵銷經營者集中可能給競爭帶來的不利影響。判斷市場進入的難易程度時,需全面考慮進入的可能性、及時性和充分性。
技術進步是判斷市場績效的重要指標。經營者集中既可以對技術進步產生積極影響,也可能產生消極影響。前者如可更好地整合技術研發的資源和力量,對技術進步產生積極影響,抵銷集中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並有助於增進消費者福利;後者如減弱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的競爭壓力,降低其科技創新的動力和投入;參與集中的經營者也可通過集中提高其市場控製力,阻礙其他經營者對相關技術的投入、研發和利用。
4.經營者集中對消費者和其他有關經營者的影響:
經營者集中可提高經濟效率、實現規模經濟效應和範圍經濟效應、降低產品成本和提高產品多樣化,從而對消費者利益產生積極影響。集中也可能提高參與集中經營者的市場控製力,增強其采取排除、限製競爭行為的能力,使其更有可能通過提高價格、降低質量、限製產銷量、減少科技研發投資等方式損害消費者利益。
經營者集中可能提高相關市場經營者的競爭壓力,有利於促使其他經營者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價格,增進消費者利益。同時,憑借通過集中而取得或者增強的市場控製力,參與集中經營者也可能通過實施某些經營策略或者手段,限製未參與集中經營者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削弱其競爭能力,從而減少相關市場的競爭,也可能對其上下遊市場或者關聯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製競爭效果。
5.經營者集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
經營者集中有助於企業擴大經營規模,增強市場競爭力,從而提髙經濟效率,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在特定情況下,經營者集中也可能破壞相關市場的有效競爭和相關行業的健康發展,對國民經濟造成不利影響。
1.前期溝通
1)雙方初步接觸,明確需求;
2)雙方深入溝通,確定申報主體適用反壟斷申報類型;
3)中研普華根據客戶申報情況,提出申報類型建議;
4)中研普華根據客戶申報需求擬定申報框架;
5)在客戶反饋基礎上對擬定的申報框架進行完善;
6)雙方確定反壟斷申報方向和申報框架,達成共識;
7)雙方認可反壟斷申報服務內容、服務價格和服務時限,簽訂服務合同。
2.反壟斷申報服務啟動
1)根據反壟斷申報服務包含的服務內容,組建專門的服務小組,確定反壟斷服務項目的負責人;
2)製定詳細的反壟斷申報服務實施方案(反壟斷申報材料清單、)反壟斷申報材料的準備、反壟斷相關材料的提交時間節點等)。
3.反壟斷申報服務執行
1)根據國家反壟斷執法部門要求的申報材料、申報內容、申報主體、申報流程、申報範圍認定等充分搜集、整理相關資料;
2)根據搜集到資料,按照國家反壟斷執法部門要求的格式填寫反壟斷申報書、反壟斷申報對相關市場競爭狀況影響的說明等材料。
4.反壟斷申報服務修改及交付
1)針對反壟斷審查機構反饋的內容進行修改,完善;
2)提交反壟斷審查機構再次確認;
3)反壟斷審查機構確認無誤後,反壟斷申報服務結束。
前期接洽
雙方初步接觸,對客戶項目情況及客戶需求進行初步評估。
深入溝通
確定合作意向後,雙方進行面談,就項目的詳細情況進行深入溝通,並出具反壟斷申報編製框架。
簽訂協議
簽訂合作協議,對反壟斷申報方案編製要求、保密要求、提交時間和相關服務費用等內容進行約定。
項目啟動
在客戶方支付預付款後,我司安排人員啟動項目,項目團隊的組建、項目人員的分工。
項目跟進
在反壟斷申報方案編製過程中,會與客戶方保持實時的聯系,及時匯報可行性研究報告製作情況,實現資料共享和互補。
後續服務
項目團隊在後期會對項目進行追蹤和回訪,了解項目的建設情況,並可針對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實際情況對原有規劃方案進行修訂。
提交驗收
將修改補充完畢後的反壟斷申報方案提交客戶審核驗收,驗收通過後,我司安排印刷、寄送。
修改完善
在接到客戶修改意見當日,安排相關人員針對客戶的修改補充要求,對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和補充。
初稿審核
客戶方安排人員對所提交的反壟斷申報方案初稿進行審核,並提出修改完善意見或是內容補充要求。
初稿交付
按照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的時間提交初稿,交客戶方相關部門評估審核。
二十二年研究經驗
深度洞察行業驅動力
上千個
重大項目成功經驗
多元化、高學歷
的實戰型精英團隊
多層面、多元化
數據調研及驗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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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保護
中研普華專註細分產業研究,用心傾聽客戶的聲音。
中研普華20年專註細分產業研究,持續提升服務品質。累計服務客戶超過11.5萬家以上,業績斐然,好評如潮 !
中研普華的咨詢服務已經越來越多的影響中國企業,滲透到國民經濟各領域。
中研普華是為客戶企業創造價值的品牌。
先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