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第三次締約方大會通過的《京都議定書》第12條確立的靈活履約機制,其核心邏輯是通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項目級合作,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具體而言,發達國家通過資金、技術或能力建設支持發展中國家實施減排項目,所獲得的經核證的減排量(CERs)可用于抵消其自身的減排義務,而發展中國家則通過項目實施推動可持續發展。這一機制不僅降低了發達國家的履約成本,也為發展中國家提供了技術轉移與產業升級的契機,成為全球氣候治理中“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重要實踐載體。
自2005年首個CDM項目注冊以來,全球CDM市場經歷了從試點探索到規模化發展的階段。截至2025年,全球累計注冊項目已覆蓋150余個國家和地區,項目類型涵蓋可再生能源、能效提升、碳匯開發等多個領域,成為全球碳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巴黎協定》第六條實施細則的落地,CDM機制正與新的國際碳市場規則深度融合,其角色從單一履約工具向支持全球碳中和轉型的綜合性平臺轉變。
(一)政策環境:國際規則重構與國內配套完善
根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4-2029年中國清潔發展機制(CDM)行業投資潛力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顯示,全球氣候治理框架的演進對CDM發展產生深遠影響。2021年《巴黎協定》第六條正式生效,其核心是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SDM),允許各國通過國際合作轉移減緩成果(ITMOs)。這一機制在繼承CDM項目級合作模式的基礎上,強化了環境完整性、可持續發展貢獻等要求,并引入“相應調整”(corresponding adjustments)規則以避免雙重核算。對于CDM而言,SDM的實施既帶來挑戰——需滿足更嚴格的核算標準與透明度要求,也創造機遇——已注冊的CDM項目可通過“過渡機制”轉化為符合SDM要求的減排量,延長項目生命周期。
國內政策層面,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CDM項目參與國,持續完善配套支持體系。2022年修訂的《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將基金使用范圍擴展至“碳達峰碳中和、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等領域,強化了對低碳技術創新的資金引導。同時,全國碳市場納入水泥、電解鋁等高排放行業,并允許CCER(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與配額按一定比例抵銷,為CDM項目產生的CERs提供了更廣闊的國內應用場景。此外,區域試點政策如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碳資產質押融資、黃河流域光伏治沙類CDM項目開發等,進一步探索了CDM與地方可持續發展的結合路徑。
(二)市場結構:項目類型多元化與區域分化
當前CDM項目類型呈現“能源轉型主導、碳匯增長顯著、工業脫碳加速”的特征。可再生能源領域,太陽能光伏、風能項目占比超過60%,其中海上風電項目因技術成熟度提升與成本下降,成為新增注冊項目的熱點;能效提升領域,工業富氫碳循環高爐技術、建筑節能改造等項目數量快速增長,反映制造業與建筑業低碳轉型需求;碳匯項目方面,林業碳匯(如竹林經營、紅樹林修復)注冊數量年均增長15%,海洋藍碳交易試點啟動,拓展了自然解決方案的應用邊界。
區域市場分化明顯。亞太地區集中了全球90%以上的CDM項目,其中中國、印度、巴西、印尼為項目主要集中地。中國項目占比約45%,且呈現“西北資源型地區側重風電、光伏,東部沿海地區聚焦工業減排”的梯度分布;印度則依托豐富的生物質資源,大力發展農業廢棄物氣化發電項目;非洲地區因資金與技術短板,項目開發仍以小型可再生能源為主,但潛力巨大。國際市場需求方面,歐盟碳市場因碳價高位運行,對CDM碳信用額的需求占全球總量的60%以上,成為推動市場增長的核心動力;北美市場受政策波動影響,需求相對分散;亞洲市場則因中日韓等國碳市場建設加速,呈現快速增長態勢。
(三)技術路徑:傳統技術優化與新興技術融合
CDM項目的技術路徑正從單一減排向“減排+負碳”綜合解決方案升級。傳統領域,光伏組件效率突破25%、風電機組單機容量達15MW以上,顯著提升了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經濟性;工業領域,氫基直接還原鐵技術、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逐步商業化,推動鋼鐵、水泥等難減排行業深度脫碳。新興技術方面,區塊鏈、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數字技術與CDM深度融合:區塊鏈核證系統將CERs簽發周期從18個月壓縮至6個月,提高透明度;AI審核工具在項目設計文件合規性檢查中的準確率達98%,降低人工成本;衛星遙感監測實現森林碳儲量測算誤差率小于5%,提升數據可靠性。
(一)國際競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角色轉換
傳統上,發達國家是CDM項目的技術與資金提供方,發展中國家是項目實施地。隨著全球低碳技術擴散與本土創新能力提升,這一格局正在改變。中國、印度等新興經濟體通過“技術引進-消化吸收-自主創新”路徑,在光伏、風電等領域形成全球競爭力,并開始向其他發展中國家輸出技術與設備。例如,中國金風科技、隆基綠能等企業啟動的“綠電綠氫碳匯”一體化項目,整合風光發電、電解水制氫、工業碳捕集等技術,為海外客戶提供“交鑰匙”低碳解決方案,重塑了CDM項目的合作模式。
(二)國內競爭:龍頭企業主導與區域集群協同
國內CDM市場競爭呈現“龍頭企業引領、區域集群支撐”的特征。龍頭企業如國家電投、華能集團等,憑借資金、技術與項目經驗優勢,主導大型可再生能源與工業脫碳項目開發,并通過產業鏈整合降低項目成本;區域集群方面,黃河流域依托光伏資源優勢,形成“光伏+治沙+碳匯”一體化開發模式;粵港澳大灣區則聚焦跨境碳金融創新,試點碳資產質押融資、碳保險等金融產品,提升項目流動性。此外,第三方認證機構(DOEs)的競爭也日益激烈,頭部機構通過提升審核效率與服務質量爭奪市場份額,而中小機構則通過專業化細分領域(如農業碳匯、藍碳)形成差異化優勢。
(三)跨界競爭:碳市場與能源市場的聯動
CDM項目的競爭已超越單一碳市場范疇,與能源市場、綠色金融市場深度聯動。碳價波動直接影響項目經濟性:歐盟碳市場碳價高位時,CDM項目開發熱情高漲;碳價下跌時,項目融資難度增加。能源市場方面,可再生能源電價下降壓縮項目收益空間,倒逼企業通過技術升級(如光熱發電熔鹽儲能技術)或模式創新(如“綠電+碳匯”捆綁交易)提升競爭力。綠色金融市場則為CDM項目提供新融資渠道,碳資產質押融資規模快速增長,保險機構開發碳匯價格指數保險,分散市場風險。
(一)技術創新:從減排到負碳的跨越
未來CDM項目將加速向負碳技術領域布局。CCUS技術方面,工業碳捕集成本有望降至30美元/噸以下,推動鋼鐵、水泥等行業大規模應用;生物質能碳捕集與封存(BECCS)技術因兼具能源生產與負碳功能,將成為農業與能源領域合作的新方向。自然解決方案(NbS)方面,海洋藍碳、土壤碳匯等項目的方法學將進一步完善,其低成本、高附加值(如生態修復)的優勢將吸引更多投資。此外,數字技術將深度融入CDM全生命周期管理,從項目設計、監測到交易,實現全流程數字化與智能化。
(二)市場機制:國際規則對接與國內市場深化
國際層面,CDM需與SDM、CORSIA(國際航空碳抵消與減排機制)等新規則對接,統一核算標準與透明度要求。例如,中國已與新加坡、瑞士簽署雙邊合作備忘錄,探索CDM項目與ITMOs的轉換路徑。國內層面,全國碳市場將進一步擴容,納入更多高排放行業,并完善CCER抵銷規則,為CDM項目提供穩定需求;區域碳市場方面,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等試點將探索跨境碳交易、碳普惠等創新機制,提升市場活躍度。
(三)政策協同:氣候政策與產業政策的融合
未來政策將更注重氣候目標與產業發展的協同。一方面,通過稅收優惠、綠色信貸等工具,引導資金流向低碳技術領域,支持CDM項目技術創新;另一方面,將CDM項目納入區域可持續發展規劃,例如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區優先開發光伏治沙類項目,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雙贏。此外,國際政策協調也將加強,通過多邊機制(如G20、APEC)推動碳定價體系互聯互通,降低CDM項目的跨國合作成本。
欲了解清潔發展機制(CDM)行業深度分析,請點擊查看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4-2029年中國清潔發展機制(CDM)行業投資潛力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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